内容摘要:我国保荐人制度推出前,券商在证券市场的发行上市环节中仅仅扮演“推荐”一角,往往导致承销时与其它中介机构及发行人合谋造假,骗取上市资格,敛聚不义之财。而现行的保荐人制以“正式规则”的形式规定,担任保荐人的券商机构不仅要将拟上市公司扶上马,还得护送一程,即持续承担一系列担保和监督职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从“推荐”到“保荐”,作为证券发行制度改革和变迁的产物,保荐人制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足发展来说无疑具有深远意义。然而,实践操作中仍然存在部分保荐人“荐而不保”以及保荐过程中的严重利益输送,却折射出该制度本身依然存在着缺陷和弊端,制约了其应有的效应发挥。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的各项具体细则,强化保荐人的市场监管,维持保荐人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对等平衡,都直接影响着我国公司发行上市效率乃至整个证券市场能否有效运行。
关键词:保荐人制度 证券发行 机制改进
原载:《上海经济研究》2010年第11期
(作者黄复兴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