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7日下午1:30,刚刚从印度结束访问研究的权衡研究员在经济所做了题为“中国与印度收入分配不平等比较”学术报告会。权衡研究员从结构性比较的视角出发,在系统分析和评述国际收入分配问题研究的文献以后,重点从中印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中印城市居民收入分配、中印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以及中印地区收入分配的结构性差异以及动因等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
权衡认为,中印比较研究的目的不是比较谁好谁坏,单纯的总量分析和比较研究并不重要,应当从结构主义分析方法入手,寻找中印两国收入分配结构性差异及其内在原因。通过运用大量的数据和实证比较,权衡研究员指出,中印两国收入分配就整体比较而言差不多,关键是两国收入分配的结构性差异较大:第一,两国不平等变化的历史和总体趋势不一样:印度由较高的不平等程度逐渐下降,而中国由较低的不平等程度逐渐上升;第二,两国不平等扩大的时间起点不一样;中国是在1978年以后收入不平等开始扩大,而印度则是在1990年以后开始扩大;第三,两国不平等变化的程度不一样:中国不平等变化比较快,尤其是从相对不平等到收入差距迅速扩大的速度几乎是所有转型国家中最快的,而印度无论是不平等下降程度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不平等程度的扩大程度都比较缓慢;第四,两国农村内部不平等程度差不多,但是不平等变化趋势不一样:中国农村内部不平等整体上在上升,而印度农村内部不平等总体上处于下降趋势;第五,中印城市内部收入不平等程度不一样:表现为印度城市内部不平等高于中国城市内部不平等;第六,中印两国城乡不平等程度不一样:中国的城乡无论是收入差距,还是消费差距都明显高于印度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此外,中国是农村不平等大于城市不平等程度,而印度则是城市不平等大于农村不平等;第七,中印两国地区收入差距结构和变化不一样:中国主要是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差距;而印度地区差异更具多样性和复杂性;90年代以前,中国地区收入差距程度高于印度,但是90年代以后开始印度地区收入差距逐渐超过中国。
权衡研究员认为,导致上述这些结构性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印度的经济增长包括技术变化、对外开放、人力资本等因素对于城乡内部以及之间、地区之间等收入不平等变化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更大;而中国经济增长和对外开放等因素虽然对于收入不平等有一定影响,但是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制度(先富后富政策理念与城市和沿海偏向政策、户籍制度等)则对于城乡内部及其之间、地区之间的不平等因素更大一些。
权衡研究员的报告运用了大量的数据和实证分析,并结合自己对印度农村地区进行多次调研和走访所获得的图片等第一手资料,真实客观地分析了印度收入分配变迁及其内在动因,并与中国进行了比较。
曾经在印度做过访问研究的沈开艳研究员做了精彩点评,她认为近几年中印比较研究中更多的是从国际关系角度,而从经济学角度进行比较研究不多,权衡研究员的报告从经济学视角分析中印收入分配问题,具有很好的学术价值和意义。她还就有关印度的具体问题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经济所科研人员共同参与了讨论和提问。
受左学金所长的委托,钟祥财研究员主持了本次学术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