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视点:谨防政府职能被泛化和“保姆化”

作者:杨宇立发布时间:2007-03-12浏览次数:800

政府是集体行动的工具。前提是个体具有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否则人们就只好接受一个“超级保姆”式的全能型大政府。而这必定要花大价钱。

“服务型政府”的提法不新鲜。毛泽东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将特定时代共产党执政的政府宗旨概括尽了。在当前语境下重提服务型政府,几乎不着边际,因为服务无止境。这方面中国已有过教训。例如警察承诺“有困难找警察”,就有下岗职工拨打“110”,因为他确实有生活困难;有小学生拨打“110”要求帮助解数学题,因为他确实遇到了学习困难;还有婆媳争吵时拨打“110”,要求警察上门调解服务。目前这个漂亮的承诺已经淡出中国的公众生活。相比之下,“责任政府”只要求政府能应答其行为的正当性,也不意味着无限责任和无限权力。

许多地方政府在传统的“父母官”思维惯性的推动下,揽得事情已经很多了,使中国人饱受“公共精神残疾”和“遇公则败”的耻笑。父母照料孩子尚有不周之处,遑论政府“一家对万家”“阳光普照式”的关怀和服务。于是老百姓“爱政府,怕政府,离开政府没人作主”、“爱干部,恨干部,离开干部不会走路”的心理悠久绵长。而政府也乐于占据“家长”的位置,一说话就恩威并重,使中国社会的公民精神仍处于婴儿般怯步的水准。尤其在城市生活里,人们身体相距很近,心灵却离得很远。人们相识不相知,相见不相容,认官不认民,私下报怨的“被告”却多半是政府的代表。

改革初期,政府既要保持治理方式的连续性,又要培育新体制,职能是要增加的,因此国务院有创纪录的一百个部委。五次精简机构,目前剩下29个。为什么消失的政府职能部门都集中在经济口?再简单不过的原因是,消失的政府职能被市场取代而不是蒸发了。如今在公共服务领域,报怨政府服务不到位好像“有道理”,实质上就像30年以前很多人报怨政府的计划指令考虑不周一样“有道理”。

迄今,中国已成功地利用了单一制国家解决单一反贫困难题的制度优势,政府大有其功。但对于满足千家万户的个性化服务,既有的制度结构恐怕很难派上大用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是“集中力量办大事”而不是办“社区事”、“邻里事”。政府时时、处处、事事拍胸脯,搞“延伸服务”,反而可能收获埋怨。当政府的服务职能延伸到各家庭的时候,权力也随之登堂入室,家庭自由都会被“享受服务”替代掉。如此一来,中国人凭什么自称“公民”,凭借哪部分公共生活经验来证明自己参与“涉公”事务的能力?五年一次选人大代表的经历显然是不够的。

其实,一个真正的公民对政府之所求,“权利保障”恒占第一位(包括权利救助),各种名目的“服务”必居三甲之外,而且应首选“私人生产、政府补贴”的办法以节省税费。总之,“服务型政府”的提法听起来在“忽悠”政府,最终被“忽悠”的很可能是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