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产业同构问题再研究

作者:陈建华发布时间:2007-12-12浏览次数:1529

上海经济与区域经济研究室陈建华博士获奖论文摘要

 

长江三角洲产业同构问题再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于长江三角洲(简称长三角)产业同构问题存在着不同看法。从长三角目前制造业发展状况来看,以上海与江苏为例,从工业行业完成总产值情况来看,排在前10位主要工业大类中,除了上海的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以及江苏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交通设备制造业外,上海与江苏在产值居于前10位的制造业行业有8个行业相同,而且位次极其相似,上海与江苏的同构率达到80%。以制造业的30个行业为依据,从1993年到2006年,浙江与江苏的制造业结构相似系数最高,十年平均值为0.951;江苏与上海的制造业相结系数次之,十年平均值为0.842;浙江与上海的制造业结构相似系数是最低,十年平均值为0.745,但最小值仍高于0.7。这些数据表明,长三角确实存在产业同构现象。

现在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是,长三角的产业同构现象是否已经构成为阻碍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即产业同构现象是否构成了产业同构问题?如果是,长三角的产业同构问题就必然造成了行业利润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问题。如果从两省一市的工业成本费用率与工业增加值率来看,上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2004年,全国的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52%,只有上海为7.8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江苏为4.77%,浙江是6.00%,两省的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两省一市的工业的大部分行业利润率与工业增加值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现象。

与此同时,2006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GDP的比重达到20.7%,财政收入占全国比重为23.3%。这说明了长三角产业发展面临着急需解决的问题:全员劳动生产率处于较低水平,长三角区域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外部经济效应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种数量巨大的生产要素聚集在长三角进行组合与生产,但产生的聚集效应与产业关联效益是较低的。长三角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要素的加大投入。长三角的产业同构现象已经构成了产业同构问题。

在确认了长三角确实存在着产业结构趋同问题以后,现在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是:长三角的产业同构问题是在朝着更为严重的同构化方向发展,还是朝着初步的产业区域分工与协作发展?长三角的制造业是朝着逆工业化方向发展,还是朝着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方向发展?这里,利用区域与产业细分下的制造业相似系数与区位商有助于分析和解答这些问题。

如果把计算制造业相似系数的经济区域缩小到地级市,就发现城市之间的制造业结构相似系数呈现较为复杂的情况。城市之间的制造业结构相似系数或高于省际之间的系数,或高于省际之间的系数,或小于省际之间的系数。随着区域的细分,长江三角洲各区域制造业结构相似系数基本呈现逐步减小的趋势,但直至三级或更小的区域,制造业的相似性仍然比较高。同时,不同的划分口径反映出产业不同的重复程度。产业划分越细,区域划分越细,产业结构相似系数越低,产业差异特征越明显。

在区域产业结构相似系数较高的状况下,利用区位商可以鉴别区域产业发展的侧重点,从而甄别长三角产业发展到底是在进一步趋同或是走向专业化分工。从区位商角度可以看出,长三角的产业与行业的侧重点开始出现不同,产业的空间梯度转移已经初露端倪并显现出产业的空间分工与协作关系。实际上,在沿着沪宁高速公路的城市苏州、无锡和常州已经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电子信息产业的区域分工现象。

长三角存在产业同构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长三角地区的资源禀赋,包括自然条件、人文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都较为类似;其次,长三角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处于近似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区域,其供给和需求结构必然具有很高的相似性,进而形成相近的需求偏好;其三,从企业角度上看,企业有一个发生与成长的周期。在早期阶段,企业的规模也较小,产品性质近似。这些因素与体制问题纠合在一起,使各个城市拥有的优势与劣势都较为相似,从而使产业同构问题的发生与发展成为必然的现象。

然而,长三角的企业之间没有出现严重的、普遍性的恶性竞争状态和逆工业化问题,制造业的低成本费用利润率并没有构成地方经济增长的倒推力,工业仍然是带动长三角经济增长与发展主要力量。这主要是因为,长三角制造业中绝大多数行业的产品市场并不局限于长三角内。全国及至全球的巨大市场需求,使得在区域内过剩的产能得到了消化。

长三角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其产业在呈现同构化特征时,也在为区域内专业化分工作必要准备。这也是发展中国家产业发展的二律背反现象。产业同构问题可以通过有效竞争的途径使之走向产业分工与产业集聚。现在,长三角区域间的专业化分工与产业集聚已初见端倪。制造业已经在长三角城市群之间形成初级的分工与协作关系。长三角的产业同构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为长三角地区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奠定必要基础。

 

            (该文在20071124日的第二届上海青年经济学者论坛上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