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森的告诫

作者:钟相财发布时间:2009-09-24浏览次数:207

曼瑟·奥尔森(Mancur Lloyd Olson,1932——1998),美国经济学家。1963年在哈佛大学获博士学位,1969年后长期在马里兰大学任教。美国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院院士,曾任美国公共选择协会会长、南部经济协会会长、美国经济协会副会长。出版著作6部,主要有《集体行动的逻辑》、《国家的兴衰:经济增长、滞涨和社会僵化》和《权力与繁荣》等。1995年,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文版(陈郁等译)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国家的兴衰》则有两个中文本,一为吕应中等翻译的《国家兴衰探源》(199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一为李增刚翻译的《国家的兴衰:经济增长、滞涨和社会僵化》(2007年由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出版)。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在奥尔森逝世后发表的讣文中指出,他的集体行动理论很可能使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是他最终没有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就逝世了。在学术界,有人认为奥尔森的思想在其他领域的影响(如政治学界)甚至超过了在经济学界的影响。198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索洛(Robert Solow)在得知奥尔森逝世的消息后指出:“我们大多数人都相当类似,认识其中一个就等于认识了全部。但奥尔森不同,他别具一格。这使我们更加怀念他。”

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奥尔森提出:一般认为,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团,均有进一步追求扩大这种集团利益的倾向。但这种论断是根本错误的。“实际上,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这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由具备理性的个人组成的集体,其行动不可能产生增进公共利益的效率。

在奥尔森看来,“提供公共或集体物品是组织的基本功能。一个国家首先是一个为其成员——公民——提供公共物品的组织;其他类型的组织也类似地为其成员提供集体物品。”另一方面,“正如可以假定一个组织或一个集体的成员拥有共同利益,他们显然也拥有不同于组织或集团中其他人的纯粹的个人利益。”从经济学关于人及其行为的假定条件出发,集体组织中的“搭便车”现象就不可避免了,由于公共或集体物品的消费不具有排他性,所以,“典型的大型组织中个体成员的地位与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的地位,或国家里纳税人的地位相似:他个人的努力不会对他的组织产生显著的影响,而且不管他是否为组织出过力,他都能够享受其他人带来的好处。”这是集体行动缺乏效率的根本原因。

奥尔森认为,集体行动的效率还与集团的规模有关,相比之下,小集团较容易组织起有效率的集体行动。因为,“个人能够分享一个集团的总收益,其分额取决于集团的人数以及与集团中的其他人相比他能够从那一物品获益多少。” “集团越大,增进集团利益的人获得的集团总收益的分额就越小,有利于集团的行动得到的报酬就越少”,“集团越大,任一个体,或集团中成员的任何(绝对)小子集能获得的总收益的分额就越小,他们从集体物品获得的收益就越不足以抵消他们提供哪怕是很小数量的集体物品所支出的成本”,“集团成员的数量越大,组织成本就越高,这样在获得任何集体物品前需要跨越的障碍就越大”。相反,“在一个很小的集团中,由于成员数目很小,每个成员都可以得到总收益的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样,集体物品就常常可以通过集团成员自发、自利的行为提高。”在《国家的兴衰》中,奥尔森断言:“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从集体物品中获益的个人或企业的数目越大,从实现集体利益的行动中所产生的收益中获得的份额就越少,而这个集体利益是让个人或企业进行集体行动的诱因。这样,在没有选择性激励的情况下,集团行动的激励就会随着集团规模的扩大而消失,因此大集团相对于小集团更不可能达成实现共同利益的行动。”另一方面,“只有一种独立的和‘选择性’的激励会驱使潜在集团中的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体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集体行动的实现只有通过选择性地面对集团个体的激励,而不是像集体物品,对整个集团不加区别。激励必须是‘选择性的’,这样那些不参加为实现集团利益而建立的组织,或者没有以别的方式为实现集团利益作出贡献的人所受到的待遇与那些参加的人才会有所不同。”所以,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规模是决定对个体利益自发、理性的追求是否会导致有利于集团的行动的决定性因素。比起大集团来,小集团能够更好地增进其共同利益。”

可以把奥尔森的揭示简单概括为:在不具备“选择性“激励的情况下,个体积极性和集体规模成反比。用数学公式来表示:a=b/c。其中b是指具有理性的个体在集体行动中付出的努力,c是指该个体所在的集体规模(人数),a是指该个体在集体行动中获得的实际报酬。如果b为1,则c越大,a就越小。在以上公式中,由于c总是大于1,所以a将必然小于1,因此,奥尔森断言:“即使在最小的集团里,集体物品的提供一般也不会达到最优水平。”这一定律对于我们分析计划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的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国家的兴衰:经济增长、滞涨和社会僵化》是《集体行动的逻辑》的姊妹篇,也是以后者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加以阐述的。奥尔森试图予以说明的问题主要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为什么有的国家富裕,有的国家贫穷?为什么有的国家在战后取得了迅速的经济增长,有的国家却相对衰落了?为什么有些曾经在历史上非常强大的民族衰落了,有些在历史上不见经传的国家强大了?他的结论是,大量分利集团、分利联盟的存在,是导致一个国家衰落的充分必要条件。因为根据集体行动的逻辑,可以推导出如下的扩展性含义:特殊利益组织或联盟降低了社会效率或总收入,并且加剧了政治生活中的分歧;分利联盟会减缓社会采用新技术的能力,减缓为回应不断变化的条件而对资源的再分配,并因此而降低经济增长率;分利集团,一旦大到可以成功,就会成为排他性的,并且会尽力限制分散成员的收入和价值;分利集团的增多会提高管制的复杂性、政府的作用和惯性的复杂性,并且会改变社会演进的方向;等等。

关于国家和地区经济兴衰的原因,学术界已作出多种分析或判断,有归因于制度演进的,有归因于宗教信仰的,有归因于资源禀赋的,有归因于科学技术的,还有归因于民族习性(勤奋程度)的。奥尔森的研究特点是,从经济人假设出发,否定了传统集体(或组织)理论的一系列观点,提出了更为严谨、更具解释力的见解。对于正在实行经济体制转型的中国来说,奥尔森的洞见和告诫尤其值得警觉。

例如,现代社会中,分利集团、分利联盟的活动已具有新的特点,其中之一就是对知识信息的控制。在奥尔森看来,“在某些特殊行业中,如果个人获得关于公共产品的额外知识的话,他们就可以收到丰厚的私人产品回报。例如政治家、院外游说者、记者和社会科学家可以从这种或那种公共事务知识中获得更多的金钱、权力或特权。有时候关于公共政策的额外知识可能会在股票或其他市场上产生额外收益。与此相反,典型选民会发现,他们的收入或生存机会不会因为对公共事务或其他集体物品的热心研究而有所改善。”

市场经济必然存在信息不对称,解决的途径是为获得充分信息支付一定的代价。但出现分利集团以后,情况完全不同了。拥有专业知识的人群一旦形成分利联盟,往往使一些公共政策沦为少数人的摇钱树。对此,奥尔森举了累进税和医疗保障制度的例子。他写道:“就像我所理解的,所得税的累进是如此突出和存在政治争议性的事件,以至大多数选民都明白,出于人民或多数人利益的考虑就制定了累进税的幅度。然而,税法却不是众所周知的,它们通常反映了少数已经组织起来的富有纳税人的利益。一些发达的民主国家也同样采用了像医疗保障和公共医疗补助之类的制度,这些制度明显是考虑了中低收入阶层的医疗成本而制定的,然而实施或管理这些制度的方式却使得本来就很富裕的外壳医生和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收入大幅度上升。这种不同的结果好像可以用下面的事实来解释,即对全体公民政策的明显或有争议的选择对大多数医疗服务消费者而言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必须用来实施这些制度的更小选择主要受少数已经组织起来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影响。”这种现象我们并不陌生。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分利集团的存在总是与政府有关。因此奥尔森郑重告诫:“具有获取更大份额国民收入动力的分利联盟的增长,游说联盟鼓励的管制复杂性和政府行为的扩大,以及卡特尔创造的不断增加的讨价还价和习俗的日益复杂,改变了社会的激励模式和演进方向。生产的激励消退了;寻求获得生产产品更大份额的激励提高了。取悦于我们向其销售产品的顾客的回报下降了;而打破或利用管制、政治和官僚机构以及通过讨价还价或复杂的惯例确保权利的回报提高了。”“如果联盟控制了整个经济中的市场,政府总是代表特殊利益干预经济生活,那么就不存在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

同样,不能指望在分利集团急剧膨胀的情况下,政府制定的社会政策会取得预期效果。正如奥尔森所说:“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坚持这种传统假设,即市场会比政府和其他机构产生更大的不平等,而政府和其他机构会‘降低’不平等的影响,这些观点与许多社会的事实相反,对其余的社会也只有一半是正确的。”“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并没有产生任何宽宏大量或利他主义。关于收入分化的竞争并不比生产或取悦顾客的竞争更好。新的竞争是很少个人主义的,因此在某些领域对个人努力的回报会下降,对闲暇的相对吸引力会上升。但是,无论如何,弱势群体都要吃亏,穷人和失业者不存在将他们组织起来的选择性激励,而大企业或富人的小集团要组织起来却相对容易。因此,生活并没有因为特殊利益的出现而变得更好,反而整个社会更不具有生产性了,在长期中就更是如此。”“问题的实质在于,无论是左翼还是右翼的现行传统观念都假设,几乎所有发生的收入再分配都是出于平等动机而产生的再分配,并且都会从非穷人转移到穷人。实际上,许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再分配是受完全不同动机的激励,并且大多数对收入分配有专断的而不是平等主义的影响——将收入从低收入者转移给高收入者的情况不在少数。”“一般来说,政府和其他机构干预市场不会比自由竞争造成更小的不平等”。

怎样规避国家衰落的宿命?奥尔森在《权力与繁荣》一书中提出了建设“扩展市场型政府”(market-augmenting goverment)的思路,他断言市场经济国家要保持经济繁荣应该具备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有可靠而界定清晰的个人权利;二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取豪夺。由此可见,中国的未来发展,除了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制度上消除腐败和垄断的根源,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