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中堂研究员认为,早在1978年10月中共中央69号文中曾经有过“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政策规定。但从1979年1月全国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会议后不久,则不分城乡地要求“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三年后的1982年中央11号文件对我国城镇、农村和少数民族生育问题的政策规定是农村“女儿户”可以再生一个、对少数民族可以有更为宽松的政策,并一直持续至今。梁中堂研究员通过对一系列鲜为人知的相关文献资料的挖掘,举证分析后提出——1982年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执行了3年的“一胎化”的否定和纠正,而处于这一系列变化中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其他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则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由“一胎化”向现行生育政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缓冲和过渡,拐点和转向的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