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叫婴儿性别比,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107个男孩。由于男孩的死亡率高于女孩,到了婚育年龄,男女数量将趋于均等。因此,联合国设定的正常值为103—107。
但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已成为一个社会顽疾。我国人口普查每10年1次,从1982年的“三普”到2011年的“六普”,性别比分别为108.47、111、119、118.06,大大偏离正常值。3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的累积效应已现端倪。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0—19岁年龄段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2377万。10年后,上千万适龄男性可能面临“娶妻难”。
其直接影响是“婚姻梯度挤压”现象凸显。因同龄适婚女性短缺,男性会从低年龄女性中择偶,“老夫少妻”增多。婚姻挤压之痛不仅在于产生多少“光棍”,更在于其后果主要由贫困人口承担。由于农村出生性别比失衡较城市严重,今后“剩男”将更加沉积于边远贫困地区。贫穷又无子嗣的男性剧增,可能会增加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及婚姻家庭和社会稳定。
造成我国性别比失衡的主要原因是B超普及带来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传统观点认为,农村对男孩偏好是为了解决劳动力、增加收入和养老问题。但是,在我国沿海等富裕地区,发达的经济条件和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并未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生育观上的男孩偏好,既是重男轻女传统观念作祟,也是女性弱势地位的体现。因此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趋势,“治标”重在打击技术越轨;“治本”在于提升女性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