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花副研究员的报告主要分为国际经验与中国的实践、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问题、对策思考等部分内容。她结合孟加拉国的情况,对小额贷款的范畴进行了界定,对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发展特点、中国山西富平投资公司的案例等进行了分析;她在报告中简要对城商行、农信社、邮政储蓄、典当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额信贷机构的业务特征进行了比较,重点分析了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区域分布等情况;同时,她指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主存在后续资金、公平竞争、业务监管、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她还从改进监管理念与方式、清晰小贷公司的功能定位、培育社区信用等视角提出了政策建议。左学金所长从主持的角度对报告进行了点评,并就小额贷款公司的国际差异、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等问题发表了观点。沈开艳副所长、
闫彦明研究员的报告主要分为信托的分类与“隐藏功能”、“大资管时代”背景下我国信托业出现“井喷”式发展、快速发展进程中信托业的风险与监管等三部分内容。他从契约关系的角度对信托的基本特点、业务分类与模式等进行了简要分析,结合海外信托业的发展经验探索提出了信托业务“隐藏功能”的观点。他较为系统地回顾了我国信托业产生后开展六次整顿的历程,结合波士顿咨询集团公布的关于全球资产管理规模再创新高、中国M2和存款规模均创历史新高等数据,分析了“大资管时代”中信托业爆发式成长的背景与趋势;他在报告中具体分析了我国当前信托公司的机构数量、控股股东、上市企业、资产增长、业务结构等方面的情况,探讨了我国信托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及产品发展的优势所在。他进一步指出,在信托业出现“井喷”的情况下,同时也面临风险与监管的问题。闫彦明研究员从法律约束、监管机构、分级分类监管等方面探讨了当前我国信托业监管的总体情况,并对信托业在快速发展中所暴露的各种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从提高行业风险研判与规避能力、打造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行业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左学金所长对该报告进行了点评,重点就中外信托业发展特点比较、信托资金的运用渠道等问题发表了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