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财:说说食盐那些事

作者:钟祥财发布时间:2014-05-12浏览次数:40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签发的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布以后,引发不同的社会反响。一般民众视若罔闻,毕竟只是1块5角钱一斤的东西,每人每天又限量几克,太不起眼了。但还是有媒体人士做起了文章,说古道今,中外比较,列举出盐专卖的弊病。笔者从事经济史学研究,对这个问题还是有些话可说。

    我国很早就开始实行盐专营政策,两千多年前,桑弘羊为西汉武帝设计并实施的这个举措,一则限制私商获利,二则稳定市场盐价,三则可增加政府税收外收入,据说取得了“民不益赋而天下饶”的效果。但历代有人严厉批评这个政策,指出它“与民争利”,弊端丛生。然而抨击归抨击,盐业垄断依旧故我,而且衍生出一个庞大的盐政文化,在《经济大辞典》中国经济史卷中,有关盐业的条目达50多个,商务印书馆1928年还专门出版过一部《盐政辞典》。有历史学家指出:盐商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显赫的富商,他们钻营于政府“专营”政策起伏多变的隙缝之中,左右横通,俯仰有术,以“官商共利”为特征,所获暴利远远高于其他经商收入。如在唐代,政府付给盐户的收购价是每斗10文,规定的专卖价(类似给盐商的批发价)则为80-100文,最高达370文,盐商卖给消费者的价格还要高,其差价总在100%以上。清乾隆时,扬州盐引销售量153万引,一引等于200400斤,一引盐在海滨值0.64两白银,运到扬州来以后加上运费、盐税,达到1.82两左右,从扬州运到东南六省零售价10两左右,价钱翻了十倍不止。

     如果说古代盐专卖是政府给盐商发特许证,为了获得这块肥肉,盐商需要向官员行贿交租,那么现今中国的盐专卖则是另一种体制,为了“用盐安全”,从中央到地方设置了两套机构一套班子:盐务部门和盐业公司,这种身兼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制度安排,给盐价的任意上涨提供了空间。据披露,政府规定的食盐出厂价是每吨300到500元,但在超市的货架上,实际售价起码3000元,加了碘的,价格更高。若干年前,鉴于社会上对盐业垄断经营多有诟病,还有盐业内部腐败案件曝光,国家审计署曾进行专项审计8个月,结果是:食盐并不存在暴利。

    这样一来,问题更严重了。从出厂价到零售价,中间那么多差价到哪里去了?断定其中没有暴利,就是说消费者口袋里掏出的钱都花在了必须用、应该用和已经用的环节,假设这里没有价格同盟,没有利益输送,没有行业腐败,这样的流通费用难道不是高得离谱吗?经济学家张五常有一个研究结论:凡是政府管制的经济领域,一定会发生“租值耗散”的情况,就是说这笔租金没有在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手里转移或增值,而是无声无息地蒸发掉了。效率低下,财富流失,这才是政府专卖的致命缺陷所在。

     正如业内人士所说,这次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非消除盐专卖体制本身,二者之间还有很长的距离,中央的审批权下放了,可能会催生出省级的盐业垄断企业。延续两千余年的盐专卖体制何时寿终正寝?人们拭目以待。

作者:钟祥财系上海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经济史与经济思想史研究室主任

来源:《联合时报》20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