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衡:让城乡居民收入流动起来

作者:权衡发布时间:2014-05-23浏览次数:58

    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中国梦时曾经指出,让每个中国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这里面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就是想要实现人人出彩的中国梦,必须创造人人能够参与的平等机会和条件。

  就收入分配来说,中国梦的深远意义就是呼吁建立机会公平的收入分配新秩序。而这背后的核心问题,就是强调收入分配的机会平等,且机会平等更重于结果平等。因为只有机会公平,特别是通过公平的教育机会、健康机会等,才能确保一个人在其发展过程中得到公平的对待。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我认为,在观察收入分配问题时,不仅要看收入差距,也要重视收入流动。

  什么是收入流动

  一国国民在收入分配差距上的扩大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在差距扩大的过程中,能否保持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有较快的流动性

  从学理上来讲,收入流动关注的是某个特定的收入组人员的收入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其所拥有的收入份额(或者其所在的收入组别的收入份额)在社会总体收入中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经济学史学家约瑟夫·熊彼特曾将收入分配比喻为一个旅馆。他用人们对宾馆房间的选择,来形容收入的流动。这就好比某个人(或者某群人)要选择宾馆住宿,假定在某个宾馆里,宾馆房间的等级或者质量依次是:地下室房间的质量和条件最简单,中间层次房间较好,顶层房间条件最好(享有类似“五星级”酒店的条件)。随后,在给定的时间内,请每位旅客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收入状况,选择心仪的房间入住。假定又经过一段时间(好比5年或者10年)后,再去观察这些入住人员的选择,通常就会发现,一部分原来住在地下室或者较低层次房间的人搬进了更高的住房层次,甚至住进了“五星级”房间中;一些曾经住在较高层次房间甚至是条件最好的顶层房间里的人员,却住进了条件一般的中间层次,甚至有个别人住进了地下室。

  在发生上述变化的过程中,由于各种房间本身在条件上的差距并未发生变化,而是由个人收入变化所决定的住房选择发生了变化,这种住房选择上的“位置变动”,就可以反映出收入流动性的大小。另一方面,收入流动的方向也非常重要。有人在流向较高收入阶层时,就会有人流向较低的收入阶层。因此,可以通过对“向上流动者”与“向下流动者”的比较,判断出社会整体收入分配状况是否得到了改善。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向上流动”的发生频率大于“向下流动”,则表明这个社会的收入不平等状况是在改善的;反之,则表明收入不平等状况正在恶化。

  一国国民在收入分配差距上的扩大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在差距扩大的过程中,能否保持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有较快的流动性:一方面,较强的收入流动性,会在长期内改善收入不平等及其所产生的社会压力和冲突;另一方面,较强的收入流动性,也是促成并扩大一个国家的中产阶层的重要路径。

  如果在收入差距扩大的过程中,各阶层的收入流动性很低,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改善收入状况,甚至根本就没有机会得到改善,收入差距扩大或者收入分配不平等就会给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甚至冲突。而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当形成一个收入流动机制,让处于较低收入阶层的人的收入有机会向上流动、处于较高收入阶层的人的收入有机会向下流动时,才有可能使得原本呈现为“金字塔型”的收入结构,转换成为“橄榄型”的收入结构和社会结构。这不仅能促成一个真正拥有一定实业基础和财富实力的中产阶层的崛起,也是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发展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物质基础。

  收入流动为何重要

  一个社会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流动性愈高,就意味着这个社会不同收入阶层之间所面临的机会愈平等。而对于人们而言,机会平等意味着他们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自身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然而,对此,人们常常认为,公平与效率好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其实不然。收入流动性对正确认识并解决好收入分配的公平与效率这两大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收入流动性关系到收入分配的公平,尤其是机会公平。一个社会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流动性愈高,就意味着这个社会不同收入阶层之间所面临的机会愈平等。而对于人们而言,机会平等意味着他们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自身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从长期来看,收入流动性可以减少一个人生命周期内总收入分布的不平等性,真正有助于实现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经济学把人的收入分为暂时性收入和持久性收入。就收入分配及其平等性而言,人们更关心持久的收入及其分配,更关心自己一生中(即整个生命周期内)遇到的不平等状况能否改善。换言之,暂时的不平等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人在其生命周期内永远处在收入的底层。这就是所谓“收入不流动”,或者说“没有流动性”。

  其次,收入流动性也关系到收入分配中的效率问题,收入流动性往往也是经济效率的集中体现。任何一个开明的政治家都希望构建一个“开放的”或者“流动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完全可以不受社会地位、家庭出身或者某些制度的约束,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公平自由地发展自己的长处。

  在劳动力市场上,收入流动性就表现为个人自由选择是否充分。这里,首先有必要区分职业流动(或者工作流动)与收入流动这两个概念。职业流动(或者工作流动)是从就业角度分析的,反映的是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和优化;而收入流动,反映的是人们在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变化和流动。这种变化和流动可能与职业流动有关,也有可能与职业流动无关。

  有时候,职业流动和收入流动可能会朝着相反的方向流动。比如,一个人可能会在连续几年中相继在麦当劳、肯德基或者别的快餐馆工作,即发生了较快的职业流动,但是他在这几段职业流动中赚取的收入是差不多的。另一个是联想或者美国硅谷某知名企业的员工,可能始终在同一个公司工作,但同一时期其收入会发生大幅度的上升。而有时候,职业流动与收入流动之间又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中,高度的收入流动性可以被解释为个人(相应于需求或者技术的变化)能自由地从一个工作转向另一个工作,从而收入增加,出现向上的收入流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或者职业的自由流动,无疑可以大大提升经济的活力和效率;同时伴随着职业流动而发生的收入流动,往往也被视为对经济效率作出了贡献。

  市场经济是天生的“平等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的市场竞争机制,总希望提供给每个市场主体以平等的竞争机会。尽管这种竞争必然会出现差距,即每个竞争者由于自身的努力和条件等存在差异,从而出现收入分配结果上的差距,但人们通常是认可这个结果的,认为这是机会均等条件下的一种合理结果。此外,理想中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还意味着,一切特权因素、一切垄断力量和手段都无法干扰甚至决定收入分配的结果。这被认为是市场经济下最重要的公平和公正之一。

  从这一点来说,理想模型中,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越是完善和发达,就越意味着竞争机会公平,从而也就意味着收入流动性越快。更为重要的是,从市场经济、机会公平与收入流动性之间的内在关系,人们不仅可以判断一代人内的机会平等以及这种平等程度的流动性如何,也可以观察代际不平等的变化程度,即这一代人面临的收入不平等是否影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下一代人的收入不平等。在一个机会平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们往往能够接受一种现实的收入不平等。因为平等竞争的机会向人们昭示,命运就在你自己的手里;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不是依靠父母和家庭背景,是可以改变自己的收入状况和命运的。

  变化中的我国收入分配状况

  近10多年来,一方面,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扩大;另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性放慢。为此,必须高度正视收入差距扩大与收入流动性放慢所带来的双重冲击和负面效应

  由于受市场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变迁的推动,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在改革开放初期经历了一个非常显著的收入流动。19781989年间,在1978年处于最低收入阶层的人口中,有近65%1989年以后流动到了较高的收入阶层。据研究,我国农村在上世纪80年代之所以呈现较快的、向上的收入流动,原因就在于农村制度变革对农业增长以及收入增长产生了减贫作用。因此可以说,上世纪80年代较快的收入流动性,在一个相对长的时期内,改善了我国城乡收入的不平等状况。

  根据我自己对近3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性的跟踪调查,发现其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和特点——

  从全国范围来看,一是上世纪90年代,我国居民的收入较缺乏流动,而20002004年的收入较富于流动,但20042006年向上跃迁的收入流动明显减少,收入流动性出现恶化迹象;二是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之间收入位次的流动,不是一种简单的位置交换过程,而是一种相邻收入阶层之间相对向上的小幅轮动过程,且低收入群体的向上跃迁能力下降(这既反映出渐进式改革在收入分配领域对居民收入的影响也是渐进式的,同时也反映出整个社会尚缺乏鼓励低收入群体向高阶跃迁的机制和动力);三是在收入位次波动最为剧烈的领域内,居民收入向下流动的可能性大于向上流动的可能性。

  从城乡比较来看,一是农村的相对收入流动性在总体上大于城镇,且农村收入位次变化的波动性也较城镇更大一些 (其中,20042006年农村的收入流动性转入一个较缓的流动时期);二是上世纪90年代,在收入流动性最低的那些年份中,城镇的收入流动方向是相对向上的,而农村的收入流动方向是相对向下的,但到了2004年以后,城镇家庭的收入流动性有所改善,但相对向上的流动性和份额在减小;农村家庭的收入流动性显著减小,但相对向上的流动份额在增大。

  再从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性比较看,一是在相同时期内,城镇居民收入流动性大于农村,但是收入位次的上升却慢于农村,这说明在城镇居民收入流动过程中,更易于形成一些固定的收入增长阶层,使得收入流动对减缓城镇收入不平等程度作用有限;二是城镇家庭的收入流动性经历了一个先减小后增大的过程,而农村家庭的收入流动性却在减少,尤其是在近几年,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在下降,说明城乡收入不平等程度进一步扩大;三是在对绝对收入流动性的分解中,农村收入增长部分的占比下降较为剧烈,甚至出现负增长,表明农村收入流动性趋缓。

  可见,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性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发生了变化。总体上来说,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和城镇家庭居民收入流动均出现放缓态势,甚至在近几年出现下降。与改革开放初期和上世纪80年代相比较,整体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性下降。这表明,近10多年来,一方面,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扩大;另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性放慢。为此,必须高度正视收入差距扩大与收入流动性放慢所带来的双重冲击和负面效应。特别是,这对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乃至改革开放的推进都将带来一定的挑战。

  如何畅通收入流动的渠道

  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核心,并不是要急于缩小收入差距。从长期来看,其关键和重点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努力实现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其关键就在于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条件。而合理有效的收入分配机制,可以激励每个社会成员对未来发展拥有足够的动力和信心。为此,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公共政策,打破阻碍收入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收入流动的各种渠道,让城乡居民的收入流动起来。通过收入流动,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新格局。我以为,可以努力的抓手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促进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改革和完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保持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完善收入分配、促进收入流动的根本途径,在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社会财富的积累;同时要改革和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努力保持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我国应坚持以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促进城乡居民的工薪收入增长,加大激励创新与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促进收入来源多元化,使居民收入拥有更多元的合法渠道。

  第二,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消除城乡发展不平等,重新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性。通过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流动与新型城镇化发展之间的互动,实现人的城镇化、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以及产城融合的发展目标,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城乡居民收入合理有序流动。

  第三,进一步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构建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通过要素市场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机会均等的发展环境,消除一切影响或阻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壁垒和制度障碍,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开、透明和公平的市场规则和法制体系,促进不同要素和收入阶层之间的收入流动。

  第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均等化公共服务政策体系。通过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教育体系、公共卫生体系以及公共财政体系,努力解决城乡居民医疗机会不平等、教育机会不平等以及劳动力自由迁移受阻等阻碍收入流动性的瓶颈和障碍。当前十分关键的就是建立事权和财权相匹配、中央与地方财力和支出责任相一致的现代公共财政体制,进而为构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创造条件,为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流动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

  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核心,并不是要急于缩小收入差距。这在短期内既不可能,也不现实。从长期来看,其关键和重点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努力实现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让资本、劳动、技术、土地、管理等各类要素所有者的收入流动起来,让农民的收入流动重新向上流动起来,让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流动起来,让基层一线职工和劳动者的收入向上流动起来,让公务员工资收入流动起来,让各个行业的收入流动起来。让合理有序的收入流动,缓解因短期内的收入差距而形成的压力和冲突,让收入流动减少长期意义上的不平等。我想,这就是收入分配的中国梦。让我们为实现这样的中国梦一起努力!

 

作者:权衡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解放日报》201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