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古巴驻上海总领事罗伦索到访我院,就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访谈我所李正图研究员。
李正图研究员全面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演变过程,认为这一历史演变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建立了农业税和村级“三提留”、乡级“五统筹”的收费制度,第二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由于村级“三提留”、乡级“五统筹”的收费制度的滥用导致“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日益严重和恶化,第三阶段是世纪之间的农业税费改革,首先在安徽省试点,之后在全国推广,第四阶段是本世纪初的新农村建设,全面取消了农村税费,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新农村养老金、义务教育费用全免和村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等工程,第五阶段是以2009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决定》为标志,在全面实施土地流转制度,全面建立了家庭农场、农业公司、新型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四大农业组织形式,并且这四种形式作为生产单位替代了家庭联产承包制中的家庭,但并没有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进而推动了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全面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