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说自己不愿意干、干不了的事,或认为不好的事,就不应让别人去干,或强迫人家接受、认同。这个原则自然是对的,体现了中国传统儒家的“恕”,即推己及人,恻隐之心。但从哲学的角度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命题可以成立,其逆否命题却未必成立,因为己所欲,不一定都是能施于人的。
初到美国,在街头寻路,一位行人停下来,问我:Can I help you? (可以帮你什么忙吗?)当时感到很稀奇,做好事居然需要征得对方同意。一位老外在上海乘地铁,有人让座,他不高兴了,说:我有那么老吗!这种中西方习俗的差异,深层的原因在于经济社会的制度和观念。
众所周知,市场体制的特点是分散决策,自由竞争,经济行为主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成功者获利,失误者亏损。反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则是集权决策,家长式管理。一般而言,家长对成员的关爱是真诚的,但效果因人而异,如政府对国企的补贴,恰恰是其效率低下的原因,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认为,“如果国家帮助企业摆脱困境,预算约束就是软的”,这种体制下,“国家是绝对的保险公司,它迟早为每一次亏损中的损失作出赔偿。父爱主义的国家自动地保证了企业的生存”, 这导致了计划体制的不可持续。哈耶克进一步指出,乌托邦之所以危险,是由于它“允诺给我们的所谓经济自由恰恰是指免除我们解决我们自己的经济问题的麻烦,以及是指这种事情常常包含的选择可以由别人为我们代劳了”,这往往使人们丧失某些美德,如“独立和自力更生,个人的首创性和地方的自我负责,成功地依靠自愿的活动,不干涉邻人事务和宽容异端,尊重风俗习惯和传统,以及对权力和权威的适度怀疑”。
由此可见,即使是自己认为是可欲的东西,也不可以强行地施行于别人,一方面,对你来说是可欲的,对别人不一定是可欲的,可欲还是不可欲,只有每个人自己知道;另一方面,即便是对别人来说也是可欲的,你强行给予了,可能会造成别人的依赖心理,导致个体竞争能力的退化。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与人为善的行为准则,那么己所欲,勿强与人应当成为现代社会约束自我、尊重他人的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