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财:上海自贸区敢为人先功莫大焉

作者:钟祥财发布时间:2014-09-27浏览次数:96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在上海视察工作时强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块大试验田,要播下良种,精心耕种,精心管护,期待有好收成,并且把培育良种的经验推广开来。他希望试验区区要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把扩大开放同改革体制结合起来,把培育功能同政策创新结合起来,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他提出要切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着力点,努力创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切实把防控风险作为重要底线,在建设全过程都掌控好风险,努力排除一切可能和潜在的风险;切实把企业作为重要主体,重视各类企业对制度建设的需求,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试验区建设。完整领会和学习贯彻中央领导的上述指示精神,首先需要认清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改革意义。

去年8月22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9月29日挂牌开张。一年多来,从论证、筹备到运营,上海自贸区建设始终受到国内外关注和期待。作为新形势下党中央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意义是多方面,如在对外开放方面,此举将推动中国经济的各项制度与国际接轨,更好地融入全球化进程,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在产业升级方面,此举将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切实提升我国经济运行的质量和能级;在深化改革方面,负面清单管理、企业注册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等一系列举措的推出,将给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劲活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走过了不平凡的改革历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资源配置效果显著优化,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但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角度看,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面临着艰巨的深层次改革任务。例如,计划经济体制是对社会经济各环节实施全面的行政管理,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对经济领域的介入、干预有所减弱,但在重要项目的投资方面,行政审批制度依然存在。历史地看,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一种延续或遗留,但从现代经济的角度看,如果没有必要的技术覆盖、健全的社会组织和完善的法治环境,投资审批对一个复杂庞大的市场经济体系还是需要的。关于投资审批制度的不足或弊端,人们不乏指摘,问题在于,一旦取消这一做法,经济社会的运行秩序由谁维持?市场竞争的不确定风险依靠什么来控制?或者说,替代行政性投资审批的制度安排,我们准备好了吗?

在很大程度上,上海自贸区建设就是为此而做的探索和准备。众所周知,在发达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对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是匪夷所思的。在我国,市场经济缺乏悠久的制度传承,社会的现代转型正处在进行时,如果其他条件尚未具备,骤然取消行政审批就会形成制度空白,带来市场主体的预期波动,放大经济运行的潜在风险。既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市场风险又必须防控,上海自贸区率先探索“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创新之路就责无旁贷了。

 “一线放开”的原则在8月初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海自贸区条例》中有明确的体现。如总则中规定,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创新;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为了便利企业注册,建立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工作机制,企业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一个表格,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备案)等行政事务一门式的办理,还明确注册资本可依法实行认缴登记制;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要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毋庸置疑,这些法规条文都具有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价值。而在“二线管住”方面,若干体制设计更专业,工作量更繁重,对政府职能提出的要求更高。

由此可见,设立上海自贸区作为一项国家战略,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国内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先在点上把行政化的事先审批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在实践中测度风险,积累经验,同时评估效益,形成制度,然后在自贸区以外逐步复制、推广,取得面上的改革效果。从这个角度看,上海自贸区建设尽管没有政策优惠,没有大项目投入,但敢为人先,功莫大焉。

作者:钟祥财系上海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经济史与经济思想史研究室主任

来源:《联合时报》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