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培鑫,经济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学良,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教授
原文发表于《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的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城市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企业和要素的跨城市配置日益明显,由地域上相近的不同规模和功能的多个城市聚合而成的城市群逐渐成为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城市群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一种空间组织形式,本质上体现了单一城市向城市体系的演进和转变。城市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会在空间上呈现出一定的结构体系和分布特征,这种空间结构特征是城市群最基本的属性和最直观的体现,也是决定城市群整体经济绩效的重要因素。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具有较为完整的城市体系和密集的城市分布,一直以来在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长三角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对长三角发展有了更高的要求。实现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需要以区域内各个城市所形成的空间结构作为支撑。在此背景下,本文重点识别长三角地区的空间结构,进而讨论长三角空间一体化发展。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丰富已有的研究成果。首先,不同于现有文献多只关注集聚区域空间结构的某个方面,本文综合采用首位度、位序-规模系数、空间基尼系数等指标以及空间相关性分析、空间网络分析等方法,从城市规模分布、空间形态分布和联系网络分布多个角度对长三角地区的空间结构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区域的空间一体化发展,以得到更为全面和整体的结论;其次,相关研究大都将地级市作为分析单元,考虑到长三角具有较高的城市化水平且县域经济较为发达,我们将分析扩展到县级层面,以长三角的地级市市辖区、县级市和县作为基本单元;再次,引力模型虽然较多地运用于对联系网络的分析,但其仍存在一些局限,本文创新性地引入Simini 等(2012)构造的辐射模型来度量城市之间的联系,该文论证了辐射模型的估计结果相比引力模型会更加准确。此外我们还根据城市间的高铁和高速公路网络计算了城市间的时间距离,相比地理距离也更加合理。本文的研究对象为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所有41个城市,主要的数据来源为对应年份的《中国县域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安徽统计年鉴》以及2000和2010 年人口普查的分县数据。
二、研究结论和启示
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的发展,在促进产业协同和合作机制建设的同时,也需要关注其空间结构演进特征,这是集聚区域最基本的属性,也是实现地区一体化的重要支撑。本文从城市间的规模等级分布、空间形态分布和联系网络分布等多个角度对长三角的空间结构进行了识别,相关结论为长三角的空间一体化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1、城市群本质是特定空间内由不同规模等级的城市在分工与协作基础上所形成的具有密切联系的一体化功能区域,作为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最高的地区,长三角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城市体系,既有多个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可以作为中心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又有充分多的中小城市能够作为发展腹地接受大城市的辐射,形成对大城市的补充,这样的城市体系有利于长三角地区的分工和协调,奠定了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基础。
2、长三角地区的规模分布存在着向大城市集聚的趋势,特别是对于城镇人口和高技能人口,在大城市的集中分布更加明显,相对于人口,大城市在主要经济指标上的占比则更高。不仅在规模分布上更加偏向于大城市,承载了较多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高规模等级城市在空间上也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地理上的分布较为集中。总的来说,集聚仍是长三角地区现阶段发展的主要特征和趋势,虽然城市群的形成要伴随着空间扩散的过程,但这是建立在大城市的集聚经济效应得到充分实现和发挥的基础之上,这样再通过辐射作用带动中小城市发展,从而在集聚中走向平衡。
3、从理论上说,城市群的演进会形成多中心的空间体系,不同中心在发展和空间上相互联系、组合,而每个经济中心又都会有与其规模相应的大小不一的外围地区,从而产生若干规模不等的“中心-外围”结构。在上述过程中,经济活动和人口首先会从中心城区向城市郊区及周边毗邻区迁移,使得城市逐渐向都市区演化,由若干规模和功能不同但联系紧密并在空间上连绵分布的都市区则构成了城市群。长三角地区目前在空间上初步表现出了“中心城区—都市区—城市群”的多层次嵌套型的结构,这符合区域经济空间的演化规律,有利于实现一体化发展。
4、城市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周围地区存在着多方面的作用和交流,区域一体化最为核心的特征就是城市间在要素充分流动的基础上形成紧密的经济联系。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城市之间进行交流与合作的意愿要更加强烈,目前基本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作为主要资源配置节点向外辐射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网络,特别是高速铁路的发展,提高了城市间的可达性,在降低要素和商品流通时间的同时扩大了其流动空间。但是相比上海、江苏和浙江,安徽与其他地区的联系强度仍然较低,需要更好地融入长三角联系网络。此外,由于行政等级的不一致和行政区经济的存在,城市间的联系也会受到一定的阻碍。三、政策建议
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和启示,未来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空间一体化发展,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尊重劳动力跨区流动的市场规律。城市群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需要以合理的城市规模分布作为基础,从目前长三角地区的发展来看,即使存在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阻碍,人口和经济活动向大城市集聚的趋势仍然存在。城市群未来的发展要更加尊重劳动力和其他要素在地区间流动的这种客观规律,减小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对城市化进程和城市体系形成所带来的扭曲,逐步弱化城市二元结构,并有条件地推动土地跨区域的占补平衡。
第二,发挥都市圈对城市群的支撑作用。都市圈已成为长三角空间结构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城市群的主要构成单元,都市圈具有小尺度、精准化、跨区域的特点,能够推动核心城市的功能疏解和结构优化,更好地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在都市圈内城市之间的协调成本更小,也有利于区域协调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要推动出台相关都市圈的发展规划,完善都市圈的合作和交流机制,以都市圈来带动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
第三,完善长三角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高铁和高速公路能够大幅度地提高城市间的可达性,有利于城市融入地区的联系网络。长三角的一体化发展要以更为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作为基础,要更加注重建设的空间层次性。在长三角地区的整体层面要逐步增加高铁线路,增大高铁网络覆盖的城市范围,同时有条件地增加主要城市之间的高铁直达班次,而在都市圈层面则要加强城际轨道和郊铁轨道的建设。此外还要注重不同地区的规划对接,切实解决“断头路”问题。
第四,进一步减弱行政壁垒的阻碍作用。虽然长三角具有相对较为完善的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但行政壁垒的影响仍然存在。一方面要加强各地区的认同感,主动融入长三角的整体发展,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地区间的利益协调来弱化地方保护,如推动建立合作发展基金以及围绕重大议题的专项基金,此外加强财税制度的相关创新,通过税收分成和财政转移支付来进行利益协调,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跨省市投资、产业转移、园区共建、科技成果落地等项目的收益分配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