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琼:新冠疫情对我国外贸影响及应对措施

作者:莫兰琼发布时间:2020-03-18浏览次数:2238

作者:莫兰琼,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2018年以来,在中国处于宏观经济下行周期及中美贸易战双重压力下,中国外贸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而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爆发,使得原本就处于困难时期的中国外贸更是雪上加霜。

一、新冠疫情对外贸行业的影响

(一)“新冠贸易壁垒”不可避免

新冠疫情爆发后,于20201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将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尽管WHO不建议采取相应措施限制国际旅行和贸易流动,同时宣布了包括针对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等在内的7条临时建议,但鉴于多国事实上已经将中国列为“疫区”,且有全球多国航空公司暂停飞往中国航班。目前,有90余国对我国人员入境制定相关措施,多家航空公司调整航班,多国升级旅游警告,旅游、餐饮、运输等服务业将受到较大冲击。此外,有些国家短期内是否会对中国的食品、服装、玩具等特定行业实施进口限制也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二)出口订单履约困难

由于新冠疫情的持续以及各地封锁问题,劳动力流动速度下降,各地复工时间不一致,很多制造业企业开工不足,企业面临用工难、备料难和物流难等问题,造成供应链断环、产业链断裂以及企业运行不畅,造成出口订单履约困难,加工贸易和农产品等出口优势产业将首当其冲。从加工贸易来看,本次疫情中,前十大确诊地区或为我国外贸大省,或为我国出口企业的主要劳动力来源地区。如,湖北、广东、浙江、山东和江苏均为我国的外贸大省,而河南、湖南、安徽、江西、重庆和四川等则为出口企业的主要劳动力来源地区。各地配套生产企业复工时间不一致,导致上有原料供应不足,国内产业链面临断裂以及无法有效衔接与配套的问题,导致产能无法正常恢复。以电子制造行业为例,据国际调研机构IDC调查显示,智能手机出口制造有四分之一在河南,而河南作为前十大确诊地区之一,短期内无法复工将对电子产品的加工及其出口带来较大的冲击。据Strategy Analytics 预测,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比预期减少2%,而中国智能手机的出货量则将降低5%。从农产品贸易来看,作为亚洲乃至全球主要农产品出口国,新冠疫情必然会导致一些国家对我国农产品实行进口限制,进而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数量和金额。

(三)作为外贸出口主力的民营企业将受到重创

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已超越外企成为我国出口的主力军。2019年,我国总出口额为17.23万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出口占49.7%,由于民营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其在融资、竞争力等方面原本就处于劣势,面对疫情的冲击,民营企业更容易受到资金链断裂的影响。

(四)FDI流量将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近年来,随着市场开放的不断扩大和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吸引全球跨国投资呈稳定增长的趋势。2019年,我国吸收外资高达1400亿美元,是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众所周知,健康稳定的投资环境是跨国公司投资决策时所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新冠疫情必然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特别是美、日、韩、法、德等国和地区的撤侨行为,对投资者信心和预期造成极大的影响。此外,疫情还可能直接冲击跨国公司投资及生产订单,甚至打乱跨国公司的供应链。因此,在新冠疫情持续期间,FDI流量将下降,而且流量下降的持续时间将长于新冠疫情持续的时间。

二、应对措施

(一)解决外贸企业的资金困难

政府和企业应达成共识,在缓解企业压力的过程中既要考虑企业所面临的困难,也要考虑财政的压力。做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协调工作,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门槛,帮助金融机构为优质外贸企业提供贷款和股权融资等服务,以避免部分中小外贸企业在此次疫情中因资金链问题而倒闭。设立帮困应急资金,以缓解中小外贸企业因疫情而无法及时复工,而且还得承担员工工资、厂房租金和银行贷款利息的困境。

(二)加强外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切实落实商务部于202026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便利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外贸企业提供帮助,使其尽快复工,回到生产正轨,同时积极与国外相关部门沟通,提供疫情证明,减少企业因疫情停工而无法按时履约造成的损失。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进出口企业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申请注册与更新系统”在线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

(三)引导企业真确处理外贸纠纷

针对此次因疫情而推迟复工可能带来的外贸企业无法按期履约问题,政府应提前做好预案,建立帮助企业解决外贸争端的应对机制。引导外贸企业梳理外贸订单,评估履约风险,及时告知对方可能出现延迟履约的情况,并及时与买方进行沟通,尽量争取延长交货期。对于违约风险过大的订单,企业应及时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证明,考虑以遭受“不可抗力”为由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免除部分责任,从而降低因违约造成的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