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霞:以人民的发展权利为中心建设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08浏览次数:39

作者:王红霞,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摘自《上海经济研究》2020年第4期《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研究》。

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空间保障。如何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构建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对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来讲,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进程中的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构建: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探讨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的逻辑和内涵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事关国家和民族建设百年奋斗目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于客观经济规律,研究探讨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的逻辑将可能有益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把握和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进程。

现代化经济体系是一个包含时间、内容和空间的多维系统。为建设现代化强国而进行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其实是寻求实现系统全局范围内的最优状态的过程,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在地理空间上的映像。

客观存在的经济资源、要素和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不均匀分布是导致主要城乡区域现象的根源。城乡区域发展中存在三大类主要现象:一是生产集中现象,二是经济集中现象,三是增长集中现象,三者并存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直接产生和导致了城乡区域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区域增长和区域发展差距。

由于存在规模经济和规模报酬递增规律,生产的集中是一个自我强化的过程(Harris,1954),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集聚是自组织行为(Fujita, Krugman, Venables,1999),因此,基于客观经济规律来理解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的内涵,资源、要素和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不均匀分布是客观事实,区域发展的空间不均衡现象是经济活动发展的内在客观规律。

区域发展问题和区域关系问题,包括城乡发展关系问题,始终是区域经济学和区域研究的核心。区域发展、区域增长和区域关系依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理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概括来讲,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是区域发展的三个客观基础——经济资源、要素和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不均匀分布——和三个基本现象——生产集中、经济集中、增长集中——相互作用、相互关系形成和决定的有机系统。

二、全球区域政策的演变与发展趋势:从关注增长到关注发展、从为了地区发展向为了人的发展而转型

区域政策最早出现于二十世纪初的欧洲,之后随着区域空间结构失衡问题的普遍出现,许多国家都实行了区域政策。纵观全球区域政策的实践,可以发现如下两大特点:

一是区域政策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点,不同时期的区域政策指向有明显不同。从不同国家区域政策的发展演进历程和特点来看,伴随着区域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条件的变化,区域政策也经历了明显的变革。全球区域政策的阶段性特点明显,概括来看,早期的区域政策基本以帮助落后地区为主,是一种典型的被动的区域政策,政策指向主要是为了解决落后地区发展困境问题和区域结构失衡的矛盾。中期的区域政策开始关注增长,优先取向区域经济增长的目标,促进增长潜能地区如中心城市和增长极地区的发展及其辐射带动作用,是一种消极的区域政策(殷醒民等,2007)。1970-19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经济冲击的不断出现,区域政策开始转向积极的区域政策,以降低收入不平等和基础设施供给带来的不平等为主,开始重视区域平衡、协调发展(殷醒民等,2007;陈鸿宇,2009;魏后凯,1997;石英,2016)。

二是区域政策正在经历从传统区域政策向新时代区域政策的转型。尽管区域理论的演进逻辑内在决定了区域增长、区域发展和区域关系始终是区域政策的核心,但是长期以来区域政策一直在不断转型和完善。

当前的区域政策正在经历从传统范式向新范式的转型,正在从问题导向转向机会导向、从关注增长到关注发展、从局部应对到系统治理、从被动援助向主动平衡发展、从为了地区发展向为了人的发展而转型。

具体来看,全球的区域政策正在经历从注重短期的资助最落后地区发展转向长期的提升所有区域的发展潜力;从以外生投资和转移支付为重点转向以区域的内生激励为重点;政策指向从应对“瓶颈”(解决问题)到更加强调“机会”转变;从资源再分配到政策引导引入外部资源平衡区域发展转变,从缩小地区差距到降低不平等、从被动援助到主动平衡发展的转变。

三、中国区域政策实践转型的创新探索:以“人民”的发展权利为中心而不是以“地区”发展绩效为中心建设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

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建设是中国区域政策实践的转型探索和创新。尊重客观规律和客观事实,发挥市场在资源和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人民”的发展权利为中心而不是以“地区”发展绩效为中心,建设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区域的相对平衡,努力减少因城乡区域不平衡造成的不平等,使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才能从根本上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空间支持和保障,彰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优势和显著特色。

基于我国经济空间结构的新特点和区域发展的新形势,建设现代化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需要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基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空间上有序推进。

(一)国家宏观层面的东中西部地区间的协调发展

在宏观空间层面,以中国传统地理划分的空间为主,完善空间治理,对重点开发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能源资源地区等制定差异化政策,分类精准施策,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在此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东部地区的区位优势、集聚能级以及辐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东中西部地区的空间协调,特别是避免因过分追求总量均衡而导致的资源低效配置问题。对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发展,因地制宜、以客观经济规律为指导重点突破,以区域中心城市及其形成的城市群作为重点区域,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改善空间均衡状态和提升空间效率。

(二)中观城市群空间层面的一体化发展

在中观城市群空间层面,要着力推进群内城市间的功能联动和经济协调,以功能链接和要素联系为纽带,推动产业、空间、市场、交通、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在此过程中,要重视增长极理论,认真研究和发挥都市圈的建设、中心城市的建设及其作用。适应大区域合作的结构复杂性变化,尝试构建跨城市区域合作协调体制与机制。

(三)微观中国特色城乡空间的城乡融合发展

在微观中国特色的城乡空间层面,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加大乡村地区的公共服务配置力度、提升乡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逐渐消除城(镇)乡二元结构,通过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有机互动,建设现代化新型的城乡关系。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运用区域协调发展的辩证法,尊重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构建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其内涵和建设路径还需要更多深入研究。与此同时,面向第二个百年目标,战略性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和区域理论,也是摆在每一位中国区域经济理论和区域政策研究者面前的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