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博士作“中国的房价泡沫—结构性、制度性泡沫”的学术报告

作者:王佳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353

2020928日上午,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第28期“沈志远学术讲坛”在经济研究所503会议室举行。王佳博士作了题为“中国的房价泡沫—结构性、制度性泡沫”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雷新军副研究员主持,韩清研究员担任主评论人。报告开始之前,雷新军副研究员就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作了背景介绍并强调了研究这一问题的必要性。

王佳博士就中国各地的房价是否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泡沫以及什么因素引起了房价的持续高涨这两个问题,从制度经济学的视点出发,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主要有三个。第一,我国的房价泡沫是地方性现象,而不是全国性现象。针对高房价现象不应该采取全国统一的政策,而应该充分考虑分析各地的高房价是否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泡沫,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第二,我国的房价泡沫不是简单的金融泡沫,而是根植于中国的经济结构及各经济制度(财政制度、土地制度、金融制度等)的结构性、制度性泡沫。这也是为什么历年针对高房价的各种金融紧缩政策收效甚微的原因。因此,想要遏止高房价,必须要考虑中国的经济结构及制度性因素,改革地方政府的行为,削弱地方政府干预地方金融及房地产市场的动机,解决地方政府财源不足的问题。第三,我国的财政制度、土地制度与金融制度之间存在着制度互补性(Institutional Complementarity),这一制度互补性带来了房价的持续高涨,支撑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在当前进行经济制度改革的时候,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必须深刻理解这一制度互补性的重要性,合理地进行制度改革,使各经济制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发挥出1+12的作用。

报告结束后,韩清研究员的点评肯定了该报告的研究方法及现实意义,认为文章结构严谨,分析细致,写作规范,结论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有着现实指导意义,建议未来可在数据选择、分析模型以及实证方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沈开艳研究员、韩汉君研究员、唐忆文研究员、贺水金研究员、王红霞研究员、尹良富研究员也就分析角度(中国与西方社会的不同)、分析过程(先分析供求关系再进行制度分析)、影子银行的影响、按揭贷款及M2的重要性、数据选择与处理的重要性以及限购限价等政策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