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超等: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能否降低城市环境污染? ——来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政策的自然实验

作者:张伯超等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10

本文作者:张伯超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万好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姚瑾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原文发表于《Sustainability》,2022年10月。

 

摘要:本文基于2003-2016年中国地级市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了以信息惠民城市建设为代表的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本文研究结论表明:①信息惠民城市建设显著降低了城市环境污染水平,平均而言可以降低城市环境污染的1.65%-2.11%,经过PSM-DID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以及排除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外生干扰,其实证估计结果与上述结论并无差异。②机制检验结果表明,信息惠民城市建设能够通过技术创新效应、产业结构升级效应、资源配置优化效应以及城市信息化水平提升效应降低城市环境污染。③城市规模异质性分析发现,信息惠民城市建设的环境污染治理效应随城市规模的扩大而增强。城市特征异质性分析发现,人力资本水平、地方政府财政实力、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其信息惠民城市建设的环境治理效应更强。创新型城市试点政策与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试点政策双重叠加的城市,信息惠民城市建设的环境治理效应更强。本文对厘清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内在逻辑关系,推动城市数字化与绿色发展高效融合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杭州时又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上述论述为中国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在当前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中国要实现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通过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体系与城市治理体系实现有机融合,对城市治理进行全方位赋能;同时运用数字技术体系建构整个城市新型技术生态,使城市治理体系发生整体性转变。在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进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然而,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与城市化率同步快速提升,与此同时,以要素投入为标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加之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进一步衍生各类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表现之一。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因此,深入探究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分析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与城市环境污染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而寻求改善城市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方式和路径对策,可以为政府制定有效环境政策提供有效着力点,同时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包容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理论与实证分析

理论分析方面,本文认为信息惠民城市建设是中国政府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初步尝试,是基于数字化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上的城市治理组织与治理模式的深度变革,进而推动城市发展模式跃升至数字化、智慧化的高级发展路径。作为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代表的信息惠民城市建设会产生技术创新效应、产业结构升级效应、资源配置效率改善效应以及城市信息化水平提升效应,而这四大效应反应在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上,则表现为对城市环境污染水平的整体降低,这也是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城市环境质量提升的主要路径机制。

实证分析方面,中国于2014年提出信息惠民城市建设构想并在全国选取80个城市进行信息惠民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本文可以将信息惠民城市试点政策作为一项准自然试验,利用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DID)检验以信息惠民城市建设为标志的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环境治理效应。根据双重差分模型的构建思路,本文处理数据处理步骤如下:①将信息惠民城市试点城市作为实验组,其余城市作为控制组,当城市为信息惠民城市试点城市时,设定政策虚拟变量等于1,反之则为0。②设置政策时间虚拟变量。当样本处于2015年及以后时,政策时间虚拟变量等于1,反之则为0。基于上述数据处理过程,本文基于双重差分方法设定模型如下:

                

      1)

其中,表示城市it年时的城市污染物排放水平,本文借鉴石大千等(2018)的研究思路,分别选取城市废水排放量和废气排放量来衡量城市环境污染水平。

为信息惠民城市虚拟变量和信息惠民城市政策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乘项,其回归系数即为以信息惠民城市试点政策为标志的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

为一系列控制变量,参考以往研究文献的控制变量选取方法,本文选取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城镇化率,以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来表示;金融发展水平,采用城市存贷款余额与城市GDP之比表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城市每平方公里公路里程数表示;对外开放度,以城市进出口总额占城市GDP比重表示;外商直接投资,以外商直接投资额占城市GDP比重表示。为时间固定效应,为误差项。

实证结果显示,信息惠民城市建设显著降低了城市环境污染水平,平均而言可以降低城市环境污染的1.65%-2.11%,经过PSM-DID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以及排除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外生干扰之后,其实证估计结果与上述结论并无差异。接下来本文还继续实证检验了信息惠民城市建设影响城市环境污染的上述四大作用机制,最后对不同规模和不同特征城市进行了异质性分析。

三、政策启示

本文政策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加快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是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本文实证研究表明,以信息惠民城市建设为标志的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未来中国应加快推进各地城市的治理数字化转型进程,实现城市数字化发展于绿色发展深度融合的良好发展格局。②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需要充裕的财力和雄厚的技术力量支持才能确保其环境治理效应的显著性。建议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城市针对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做好财政投入预算保障,同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的技术力量和积极性,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需求清单以及采用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服务需求“揭榜挂帅”等方式,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在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参与度,以有效保障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工作顺利推进。③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应从大中型城市开始切入,大中型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成功或者达到一定水平后,再带动其周边小型城市的治理数字化转型,最终实现“以大带小”捆绑式的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发展格局。根据本文研究结论,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对城市环境的治理效应存在城市规模异质性,大型城市因技术人才要素充裕以及经济集聚水平高等因素,相对于小城市,其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具备更加完善的基础条件,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城市环境治理效应也更强。因此,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进程中,应以大城市的治理数字化转型为起点,利用大城市的资源要素优势探索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有益经验和可行模式,在大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后,通过充分利用大城市的人才技术要素资源优势和先行引领优势,强化与周边小城市的协同与合作发挥其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带动小城市加快治理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