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文雯,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发表于《上海经济研究》2022年第5期。
一、第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的关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是清晰的,决心是坚定的。从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再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中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
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既要把“蛋糕”做大做好,又要把“蛋糕”切好分好,“做蛋糕”和“分蛋糕”的过程均与分配体系有关。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框架,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在中国的分配体系中,除了市场机制决定的初次分配和政府主导的再分配之外,还存在着社会力量为主体的第三次分配,即居民和企业在道德力量驱动下通过自愿捐赠,实现社会资源从相对富裕者向相对贫困者的流动与转移。尽管第三次分配从规模和体量上不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但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分配调节机制,如果第三次分配作用发挥得当,不仅能够灵活地弥补分配体系中的空缺,让社会财富实现更公平的分配,也能够缓解贫富差距过大对民众心理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社会对于贫富差距的承受力。
二、中国居民捐款收入弹性分析
经济学对捐赠行为的分析从“理性人假设”出发,把捐赠视为一种正常品。个体在既定的收入和价格下,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在捐赠与私人消费之间进行选择。实证研究发现影响和塑造居民捐赠行为的主要因素,分别是捐赠能力、捐赠价格、人口学特征、慈善意识、社会规范以及慈善捐赠劝募和组织方式。其中,捐赠能力是捐赠行为的决定因素。大多数研究发现,个体的捐赠水平与捐赠能力正相关,捐赠收入弹性这一指标反映了捐赠增长相对收入增长的能力。捐赠收入弹性的前期研究主要基于慈善事业发达国家的数据,测得捐赠收入弹性为0.7左右。
本文利用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测算了我国居民总体和不同群体的捐款收入弹性,以反映我国居民的捐款行为特征。从整体来看,中国居民的捐款收入弹性约为0.21;分不同群体来看,城镇居民的捐款收入弹性低于农村居民,在体制内单位工作的职工捐款收入弹性低于在体制外单位工作的职工。同时,我国居民的捐款收入弹性与收入水平和居民对贫富差距的感受度正相关,高收入群体的捐款收入弹性大于中、低收入群体,对社会贫富差距感受度较强的群体捐款收入弹性高于对社会贫富差距感受度较弱的群体。
我国居民捐款收入弹性偏低,主要与经济发展程度、传统文化和价值观、慈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捐赠激励机制有关。首先,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了居民的支出决策;其次,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慈善互助资源在以熟人为中心的体系内流动,社会捐赠并非居民之间收入转移的主要部分;再者,慈善基础设施建设不充分,慈善资源未被充分挖掘;最后,捐赠激励机制的作用有限。
三、政策建议
促进我国居民捐赠,可以从培育捐赠意识、加强慈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完善捐赠激励机制等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互助”精神是中国居民心中最为朴素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也是居民慈善意识和慈善行为形成的基础。培育现代慈善意识,需要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互助”精神。在传统慈善互助精神的基础上,引入“社会共享”理念,使居民的捐赠意识和行为超越亲情血缘地缘关系,使慈善资源在全社会范围流动,这既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变迁的结果。
第二,加强慈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在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设点,推动慈善事业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均衡发展。丰富捐赠形式,建设规范、便捷、多元化的捐赠渠道。在慈善组织或捐赠平台上设立配捐等多种捐赠形式,提供日捐、月捐等多种捐赠周期选择。进一步加强网络捐赠平台的监管,建设公开透明的网络捐赠平台,充分发挥网络捐赠平台对捐赠的助力作用。
第三,完善慈善组织监管体系,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政府部门加强对慈善组织的资源募集、管理、使用以及信息公开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慈善组织应当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内、外审相结合的资金和项目审计制度,及时主动披露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组织的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等,提高信息披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充分发挥捐赠者、公众和媒体对慈善组织运作和慈善活动的监督作用。
第四,完善捐赠激励机制。加强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使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操作流程更加简便。加强对捐赠行为的精神鼓励。除了对大额捐赠者加强社会宣传以外,重视为小额捐赠者提供公益捐赠证书、感谢信等捐赠回馈,体现小额捐赠者的社会贡献和价值,提高捐赠者的社会参与感和荣誉感,对居民捐赠产生更广泛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