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程霖:中国土地经济学的构建:20 世纪30−40年代地政学派的探索

作者:王玉,程霖发布时间:2023-08-10浏览次数:13

本文作者:王玉,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程霖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原文发表于《财经研究》2022年第2期。

 

内容摘要:当前,构建中国经济学的重要任务不仅是要确定一个整体框架,而且要在各分支学科都构建起“有血有肉”的内容。在土地经济学领域,成立于1933 年的地政学派,是集土地问题研究团体和国家经济建设智囊团功能于一身的重要学术流派。文章对地政学派构建中国土地经济学的探索进行系统性考察,研究发现:(1)该学派的土地经济思想是在对中国传统土地思想的传承与创新、对西方土地学说的采择与变通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孙中山的土地纲领而形成发展起来的一套思想学术体系;(2)该学派在对中国土地经济学进行学科界定的基础上,构建起涵盖平均地权理论、土地金融理论、土地现代治理理论等在内的中国土地经济学基本研究框架,并提出相应的土地改革政策方案;(3)该学派在土地经济学的继承、借鉴和构建过程中形成了“古今互动”“中西贯通”“知行合一”的思想特征。

 

一、引言

在近代土地问题研究领域,地政学派及其构建的中国土地经济学体系可谓是重要代表。地政学派1933 年由萧铮发起,遵循孙中山土地纲领,以“研究土地问题,促进土地改革”为宗旨,对古今中外土地思想兼容并蓄、批判吸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由此确立了一套完整的中国土地问题研究范式、理论与政策体系,“以土地经济之学理为经,我国之事实为纬,举凡土地上生产分配诸问题,均予以讨论,尤注意与中国之事实”,形成了独特、系统的土地经济学理论体系,最终用以阐述并解决中国土地问题。

本文以地政学派作为研究载体,考察中国土地思想的近代转型,为近代中国土地经济学构建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和扎实的文献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全面展示地政学派在构建中国土地经济学中取得的成果及进展,充实了近代中国经济学在土地经济学分支领域的研究内容。

 

二、地政学派对中国传统土地思想的赓续:历史语境与现实观照的互动

地政学派在土地问题研究中始终注重从中国传统土地思想中汲取经验,在历史与现实的对话中寻找思想共振点。如该学派在中国土地制度及其思想变迁中考察导致近代中国农村经济衰败的土地因素。学派成员、著名农史学家万国鼎基于其专著《中国田制史》一书,指出人地关系的无法调和是历史上治乱循环的根源,且仍然是近代社会经济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因此,人地关系的调节就成为地政学派研究土地问题的原则与导向。如成员唐启宇在其著作《历代屯垦研究》中,通过古代屯垦思想研究,提出边境垦殖能有效调节人地关系而应被保留延续。

地政学派在设计土地改革的具体方案时,还强调对现实问题进行历史反思,并结合时代特征将中国传统土地思想进行创新性应用。民国时期,按人口授田的政策呼声在国民政府中不断高涨,萧铮则通过对古今社会条件差异的比较对计口授田政策提出了批判,认为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分工的推进,实行计口授田反而会使生产效率大为降低,并导致极端小农化,妨碍农业生产规模化。因此应在地价税制下,使无力承担相关税额的人不得不出让其土地,不仅可达到限田效果,也使每个人获取最合理的土地,开展最为有利的集约经营。

 

三、地政学派对西方土地学说的借鉴:适用性评析与变通性应用的结合

中国近代土地经济学的发轫,与西方土地经济学说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而地政学派成员普遍是欧美日留学、国内高等学府或地政学院的学子,且大多就职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与各级地政机关,使他们能够及时跟进国际土地经济理论前沿。立足国际视野,地政学派认为亨利•乔治、达马熙克以及孙中山乃领导土地改革运动及思想之三巨星。因此,地政学派成员在不遗余力阐述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土地纲领外,一方面,对亨利·乔治的单一地价税理论展开深入研究。如高信在对单税制中的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展开剖析的基础上,变通地将该理论中地租全部归公发展成为土地自然增值部分全部归公,避免打击土地所有人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地政学派在土地改革方案设计中则深受德国土地改革运动领导人达马熙克影响。以德国土地改革模式作为参照范本,地政学派提出应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规划管理、公共用地利用、土地金融运行以及土地生产经营等诸多环节中的主导作用与制度供给功能,这正好符合了南京国民政府进行经济统制、实现赶超发展的政策导向。

 

四、地政学派土地思想体系的本土化构建:理论阐述与实践导向的统一

在推进孙中山土地纲领的阐述和落实的目标指引下,地政学派设计出一整套有别于中国传统土地思想和西方土地学说的土地经济学理论体系,并配以具体的土地改革方案设计。理论探讨和对策研究两个层次相辅相成,这不仅促进了中国土地思想的现代学科转型与发展,更直接推动了土地思想向制度与实践层面的转化。

在理论探讨层面,地政学派将土地问题研究目的定为调节人地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具体研究内容既有借鉴于西方土地学说的地租理论、区位理论、土地利用理论以及产权理论等,也有紧扣中国实践扩充的地租地价、市地规划、土地现代治理、租佃制度等问题研究;在研究方法方面,土地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地政学派自然也遵循了基本的经济学原则,如稀缺性原则、替代性原则、社会福利原则等。此外,地政学派注重历史分析法和数理统计分析法的运用,一方面汲取土地经济学的先验智慧,另一方面推广大规模土地经济调查以获取土地研究数据,增加理论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此前提下,地政学派搭建起了中国土地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具体见图1。


 基于上述关于土地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探讨,地政学派制定出相应的土地改革政策框架。在这个政策框架中,地政学派围绕平均地权、土地金融、土地现代治理的每个细分领域都提出了具体的政策设计方案,用以指导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其政策框架见图2。


五、结论和启示

 地政学派构建的中国特色土地经济学体系,不仅从更为具体的土地经济层面为近代中国经济学构建拓展了新领域,充实了新内容,也成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向现代科学转型的典型代表。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回溯以地政学派为代表的近代经济学人关于中国土地经济学构建的探索和实践,能够从正视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重要价值、注重吸收西方经济学说中的合理成分、避免经济学研究成为“空中楼阁”等方面为进一步推进当前中国特色经济学学术体系建设提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