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奇: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时空效应分析

作者:李世奇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11

一、问题的提出

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高效流动是决定我国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关键一环,然而创新活动的外部性导致市场在配置创新要素时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灵,需要有为政府的积极引导与合理调节。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只有不断提高创新激励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才能让企业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进行创新活动,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但是政府在参与创新要素配置时,包括研发补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在内的创新激励政策作为全社会创新活动的一部分也具有明显的外部溢出性,尤其是创新激励政策对于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作用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效,而不同地区对于创新要素的竞争也对企业研发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创新链条跨区域的水平一体化与垂直一体化正在深刻改变创新格局,综合评价创新激励政策效果不能忽视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时空效应。研究创新激励政策的时空效应对推动面向长远的区域一体化创新发展、畅通创新要素的国内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创新活动的时空溢出性,对创新激励政策作用于企业研发投入的理论机制与政策效果进行系统研究,为研发补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等创新激励政策的区域一体化协同与长期有效实施提供支撑。

二、文献综述与模型构建

对于创新激励政策所发挥的长期激励作用,Atkinson & Ezell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表明资本不再是经济增长主要推动力,只有依靠创新才能不断提高生产率水平,缺少强有力的创新激励政策的支持,一味地放任市场,不足以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Nordforset al.Peterson也指出最大程度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需要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边界,“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需要充分的协同配合才能保证创新的各个环节有效连接与转化。叶祥松和刘敬特别强调政府支持科学研究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存在长期促进作用。

对于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研究,Romer认为创新活动的知识溢出效应在大部分情况下为正,而正的外部性使得企业研发投入的回报率低于其他投入,损害了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导致企业的研发投入低于均衡状态下的最优投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企业的研发补贴会弥补全社会研发投入的不足,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Wolff & Reinthaler基于OECD组织1981—2002年的国别面板数据,研究发现政府研发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白俊红和李婧研究发现政府研发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显著促进作用会受到企业研发投入规模、产权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王刚刚等发现政府研发补贴能够释放基于政府信用的技术认证和监管认证双重信用认证信号,拓宽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来源,从而激励了企业的研发投入。郭玥认为在政府技术审查能力及项目监管能力满足一定条件时,研发补贴对民营企业、处于成长期及公司高管具有研发背景企业的研发创新有显著激励作用。陈强远等发现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显著激励了企业提升技术创新的质量和数量。

在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时间效应方面,朱平芳和徐伟民从滞后效应出发对于政策长期效果进行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在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空间效应方面,以政府研发补贴政策为例从地方政府研发补贴的区域竞争和跨区信号效应两个方面进行理论机制分析,归纳总结空间效应的主要途径。从而完整构建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时空效应的综合分析框架。

综合评估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需要关注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相互结合、多次反馈下的均衡结果。创新激励政策的时间效应指相较于短期影响而言的长期影响,短期影响即只考虑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当期的影响情况,完全不考虑时间效应,而长期影响则考虑未来多期叠加后的情况。创新激励政策的空间效应指相较于直接影响而言的溢出影响,直接影响即只考虑本地创新激励政策对本地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完全不考虑三种途径带来的空间效应,而溢出影响则是考虑三种途径带来的不同地区创新激励政策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多向多次互相反馈影响后的结果。进一步把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相互结合,可以得到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均不纳入考虑的短期直接影响、仅考虑时间效应的长期直接影响、仅考虑空间效应的短期溢出影响以及把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均纳入考虑的长期溢出影响,同时将直接影响和溢出影响相加可以得到短期总体影响以及长期总体影响的结果,从而获得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时空效应的综合分析框架。

三、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把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研究拓展到时间上的不同阶段和空间上的多个区域时,时空效应是不能忽视的。总体而言,研发补贴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短期和长期激励作用,忽视时空效应会高估研发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短期激励作用,而低估研发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长期激励作用,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并没有带来显著影响。研发补贴对中型企业、非国有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补贴均会产生显著的短期和长期激励作用以及正向空间效应,而对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产生显著的短期和长期抑制作用以及负向空间效应。总体影响的结果显示,相比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研发补贴对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激励作用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而言均是最高的,并且具有显著的正向空间效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仅对中型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有显著的短期和长期激励作用以及正向空间效应,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则仅对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有显著的短期和长期激励作用以及正向空间效应,说明两种创新激励政策由于设计上的差异,导致截然不同的政策效果。基于结论提出如下三点政策建议:

第一,从区域一体化的高度协调地方政府制定创新政策,地方政府研发补贴的区域竞争、跨区信号效应传递以及企业研发活动的空间效应都需要地方政府从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高度协调与关联地区的创新政策。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区域一体化建设的典型示范,在市场统一性、要素流动性、发展协同性和制度规范性等方面均有明显的优势,这就使得这些地区在创新环境构建、创新要素聚集、研发转化效率、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但是仍需加快完善地方政府创新激励政策的议事协调机制,重点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研发补贴的协调沟通,最大程度发挥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长期激励作用和正向空间效应。

第二,创新激励政策的扶持链要与企业的创新链相一致,完善创新激励政策的设计机制,对所有类型企业的创新激励政策效果都要建立合理科学的评估机制。对于政府研发补贴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上失灵的问题,应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不断降低政府的“父爱主义”,改革国有企业以“利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大幅提高对非国有企业的研发补贴力度,重点增强非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在鼓励非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水平上失灵的问题,需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现有的认证标准,以动态变化的标准降低企业弄虚作假的空间。

第三,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公平的监管环境。降低企业创新活动由于外部性造成的损失,根本在于构建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不应完全依赖于创新激励政策。公平的监管环境还需要政府对所有类型企业一视同仁,统一市场准入标准,真正让市场决定创新要素的流动。特别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逐渐衰减,但是持续的教育投入换来的人才红利正在继续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的研究人员需要依靠市场力量进行配置,如果不能保证所有类型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竞争,那么就会导致处于相对弱势的非国有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创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