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水金等:20世纪30年代中国二元经济与收入分配的量化考察 ----基于《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数据的分析

作者:贺水金、苗书迪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73

本文作者:贺水金,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苗书迪,宿迁学院商学院讲师

原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23年第1期,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史》2023年第4期全文转载


内容提要:二元经济结构是近现代中国的主要国情之一,这一说法被学界广泛认可,但鲜有量化分析辅以验证。论文基于对我国20世纪30年代估测数据的整理与校准,有机结合收入与劳动生产率的相关指标,在1933年与1931-1936年短时序数据上进行了统计分析,希冀能够加深理解二元部门间的利益分配问题。结果表明,30年代上半叶二元经济特性明显,部门间工资差距甚大,且农业与非农业两部门的收入差距大于其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农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此外,现代部门吸收剩余劳动力不足,呈现出不成熟、非独立的发展形态。由此,20世纪30年代二元经济形态主要表现为城乡收入不平衡与现代产业发展不充分两个方面,且两者辩证统一,共同影响着近代中国经济发展。

 

关键词:《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二元经济;劳动生产率;收入差距;量化分析

 

在现有的工农城乡关系研究中,二元经济结构作为重要的理论被广泛应用,但学者们引用二元经济模型时,多关注农村发展的滞后与城乡差距的扩大,而刘易斯仅将传统部门的无限劳动力供给作为条件,侧重点在于分析现代部门的经济增长。本文认为,农业与现代产业的发展是二元经济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应统筹考虑,既要关注两大产业的差距分化,也需分析二者的相互联动与融合发展。关于近代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学界多从定性角度判断,缺少量的分析,如二元经济的程度如何?产业部门间的差距表现怎样?随时间发展的二元经济程度有无弱化?等等问题,均无涉及。

基于数据的可得性与严谨性,本文以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的估测数据为基本依据,对部门净产值与人均工资加以整理校准,将劳动阶层的收入与生产率指标有机关联,量化部门生产力与收入差距,以分析二元经济结构与隐含其中的收入分配问题。尽管这仅是短时序的相对估值,但希冀能够验证或修正某些推测,进一步探究近代中国城乡经济发展的特质。

一、指标选择与数据梳理

一般而言,二元经济结构可由农业部门与非农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量化表示,学界通常用比较劳动生产率、二元对比系数与二元反差系数等指标分析二元经济结构的程度,收入分配情况可用平均工资薪金进行比较。另外,为便于分析,笔者首次提出工资生产力关联系数,用以分析部门间工资的生产率敏感程度,以评估生产率影响工资的反应度。

20世纪上半叶中国并无完整的产业人口、产值及工薪收入的时间序列数据,故难以分析近代长时段的城乡生产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变化趋势,因此本文拟选择数据较为完备的1933年为代表,再以1933年为基年,结合趋势指数分析1931-1936年的生产率与收入变化,用以判断20世纪30年代二元经济结构与收入分配情况。

根据数据梳理与相关指标计算,得表1

1  1933年农业及非农业部门生产率与收入的比较

行业部门

工作人数(万人)

净产值(万元)

工资所得(万元)

平均生产力(元)

平均工资(元/年)

比较劳动生产率

工资生产力关联系数

农业

17 079.6

1 259 283.2

484 784.9

74

28

0.76

0.38

非农业

4 415.0

827 616.7

573 453.0

187

130

1.93

0.69

矿冶业

81.1

23 764.0

13 574.1

293

167

3.02

0.57

制造业

1 156.2

188 902.7

150 290.4

163

130

1.68

0.80

工厂业

110.5

52 965.3

24 806.4

479

224

4.94

0.47

手工业

1 045.7

135 937.4

125 484.0

130

120

1.34

0.92

营造业

170.0

22 100.9

22 100.9

130

130

1.34

1.00

交通运输业

431.1

92 233.9

70 054.8

214

163

2.20

0.76

       航空运输业

0.4

73.8

155.5

185

389

1.90

2.11

      水道运输业

302.2

45 212.1

38 962.7

150

129

1.54

0.86

      铁路运输业

28.4

25 796.2

12 550.7

908

442

9.36

0.49

      电车运输业

1.0

945.0

463.1

945

463

9.73

0.49

      汽车运输业

6.0

3 320.8

2 403.3

553

401

5.70

0.72

     人力车运输业

56.0

6 720.0

6 720.0

120

120

1.24

1.00

    搬夫运输业

30.0

3 600.0

3 600.0

120

120

1.24

1.00

电信业

3.5

3 305.5

1 872.8

944

535

9.73

0.57

邮递业

3.6

3 260.5

3 326.7

906

924

9.33

1.02

商业

1 401.6

304 055.3

210 240.0

217

150

2.23

0.69

  商店

1 028.5

240 630.6

154 275.0

234

150

2.41

0.64

  走贩

373.1

63 424.7

55 965.0

170

150

1.75

0.88

金融业

13.4

19 981.2

6 714.1

1 491

500

15.36

0.34

自由职业

201.8

19 470.1

19 470.1

96

96

0.99

1.00

宗教人士

120.0

4 363.2

4 363.2

36

36

0.37

1.00

    教员医师律师等

81.8

15 106.9

15 106.9

185

185

1.90

1.00

家内仆佣

420.5

16 820.0

16 820.0

40

40

0.41

1.00

公共行政

539.4

64 188.6

64 188.6

119

119

1.23

1.00

总计

21 494.6

2 086 899.9

1 058 237.9

97

49

0.51

由表1可知,1933年中国总劳动力人口为21 494.6万人,占总人口的41.8%,其中非农业工作人数为4 415万人,比章季闳的估计少了100余万人,比吴承明之估计结果约多了500万人。就业结构表现为农业劳动人口占总劳动力人口的79.46%,非农业部门就业人口占20.54%

二、结构与关联:1933年部门间生产与收入的分析

1933年,中国农业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分别为0.761.93,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小于1,代表产值增加的比例小于劳动力增加的比例,农业劳动投入的产出效能较低;而非农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为1.93,代表着除了劳动力投入,技术与资本等生产要素也得到了有效利用。通过计算,可得二元对比系数为39.3%,二元反差系数为19.1%,农业与非农产业表现出明显的二元经济特性。

将收入与劳动生产率相结合,观察工资生产力关联系数在部门间的差异,更能发现问题本质所在。从表1平均生产力与平均工资的部门截面数据可以计算出,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83,若回归分析,可得出生产力对工资的影响系数约为0.45,且线性关系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即劳动生产率越高,部门工资越高。然而从部门间的比较中可看出,农业与非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相差2.5倍左右,而工资薪金水平却相差4.6倍之多,收入差距近乎是生产率差距的两倍。非农部门工资生产力关联系数为0.69,而农业部门该系数仅为0.38,农民收入所得与生产率脱节更大。从占国民总体的份额来看,占总劳动人口79%的农村劳动力创造了60%的净产值,却仅分配了46%的收入;21%的非农劳动力创造了40%的净产值,却获得了54%的薪金收入。对于农民来说,产值的创造并未带来收入的对等回报,反映出弱势的农村群体并未平等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福利,折射出农业与非农业从业人员收入分配的非均衡及不公平现象。

从数据中,不仅能看出农村生产率与农民收入的低下,还能看到问题的背面,即现代化工业发展亦不充分。从绝对量来看,农业净产值为非农产业的1.5倍,占总净产值的60%,农业劳动力是非农从业人数的3.9倍,占总劳动力人数的79%,可见农业处于国民经济结构的绝对主导地位,非农产业处于从属地位。从产业结构来看,1933年国民净产值中仅有9.1%为制造业产值,而制造业产值中仅有28%属于工厂创造,如果仅考虑工厂制造业部分,则工厂净产值仅占国民净产值的2.5%,能看出新式工厂机器生产的起步与准备状态。从非农产业内部来看,商业净产值高于制造业61%,如果仅考虑工厂制造业,商业净产值更是工厂净产值的5.7倍。

现代部门发展的不充分,还体现在劳动力吸纳能力方面。据表1数据,交通输运业中88%的人员服务于人力运输部门,制造业中手工业从业人数占比高达90%,现代工商业(矿冶业、工厂制造业、营造业、机械运输业、邮电业、商业、金融业)从业人数仅占总劳动力人数的8.5%,占总人口的3.5%左右,由此可知大部分劳动人口集中于农业、手工业、人力运输业、家内仆佣等部门,这导致人口流动的社会稳定性较差以及人力资本化程度极低,由此造成城市临时性失业和农村隐蔽性失业并存,远未达到充分就业。

对于刘易斯二元经济论的重要前提“支付生活的最低工资就可以获得无限的劳动力供给”,近代中国的实际情况基本可以满足这一条件。由于农业边际生产率较低以及农民收支失衡,大量农民与农村手工业者被迫涌进城市谋生,据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1935年在22省区1 001县的调查显示,移至城市的农民共占离村农家总数之59.1%,且移至城镇的农村人口多为青年,农民全家离村率平均占总户数的4.8%,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占总户数的8.9%。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入致使城市人口规模迅速扩张,尤以通商口岸城市表现突出,上海开埠时估计人口仅为52万余人,1920年约为148万人,1930年达到315.6万人,至四十年代“超越四百万人”。然而,近代中国二元经济结构消解的关键并非劳动力资源供给问题,而是现代部门的孱弱。刘易斯片面强调扩大的资本主义部门,他认为若资本主义部门剩余比工人工资提高的更快,则资本积累的过程将使资本主义部门一直扩大到没有剩余劳动力时为止“如果资本主义扩展速度足够快的话,那么,它迟早会包容整个经济。”但上述分析可知我国近代资本主义部门并没有迅速扩大,在持续外部冲击及社会动荡局势下表现出特殊的发展动向,而刘易斯并未探讨近代中国最需要解决也是我们最关切的经济问题,即当一国资本主义部门未能迅速扩大,农业仍居于主导地位时,如何及怎样实现由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的转化,这还值得深入探讨。因此在二元经济分析范式下,我们不仅需要关注农业的衰退事实,还应注意到现代工商业发展不充分的境况。

三、动态趋势:1931-1936年的推测

为避免以单个年份数据为基础判读的武断性,结合1931年至1936年的变动情况展开进一步分析,予以辅助论证。

在数据缺失的情况下,侧重以1931-1936年农业与制造业的净产值、收入所得与从业人数等数据来分析30年代二元结构与收入的动态变化。

巫宝三、章长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统计和档案资料,估测数据如下:

2  1931-1936年农业与制造业之生产率与收入的比较

 

1931

1932

1933

1934

1935

1936

农业净产值(万元)

1 531 540

1 509 376

1 259 283

1 132 473

1 290 639

1 664 142

农业劳动力人数(万人)

16 806.9

16 942.7

17 079.6

17 217.6

17 356.7

17 497.0

农业总工资所得(万元)

589 595.8

581 062.4

484 784.3

435 966.9

496 855.8

640 642.7

制造业净产值(万元)

163 400.8

170 579.1

188 902.7

201 748.1

225 738.7

255 018.6

工人数量(万人)

1 010.0

1 073.1

1 156.2

1 229.4

1 403.3

1 475.3

农业平均工资(元/年)

35

34

28

25

29

37

制造业平均工资(元/年)

135

134

130

124

114

126

农业平均生产力

91

89

74

66

74

95

制造业平均生产力

162

159

163

164

161

173

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

0.958

0.955

0.928

0.909

0.920

0.940

制造业比较劳动生产率

1.701

1.705

2.057

2.269

1.990

1.709

二元对比系数

0.563

0.560

0.451

0.401

0.462

0.550

二元反差系数

0.040

0.042

0.067

0.085

0.074

0.055

农业工资生产力关联系数

0.385

0.385

0.385

0.385

0.385

0.385

制造业工资生产力关联系数

0.834

0.843

0.796

0.756

0.709

0.729


从平均工资来看,1934年农民收入比1931年下降了28.6%1935年制造业工资比1931年下降了15.6%,可知农民收入下降速度更快。从收入差距倍数来看,1931年农业与制造业工资相差3.85倍,而至1934年收入已扩大为4.90倍,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至1936年收入差距才有所缩小。从净产值来看,1935年的农业净产值比1931年下降了15.7%,可知农民的收入下降比产值下降更快。农民收入下降更快的原因之一在于农副产品价格猛烈下跌,1934年的天津农牧副产品批发价格比1929年下降了33%1934年的上海、广州和天津三地粮食品价格平均指数比1931年下降了27.7% 

从生产率与工资的关联程度来看,制造业的工资生产力关联系数虽呈现下滑趋势,但始终高于农业,且制造业的工资占比始终高于产值占比,1931年创造了9.6%产值的制造业分配了18.8%的总工资,至1934年贡献了15%产值的制造业得到了25.9%的工资。工资的差距亦远远大于生产力的差距,1931年农业与制造业平均生产力相差1.78倍,而收入差距相差3.85倍,1934年各相差2.494.90倍,能看出农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平等。

从评价二元经济结构的三个指标来看,1931年至1936年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变动极小,几无技术改进。而制造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在于工人数量的刚性增加及制造业净产值的非同步上升,大量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在工人工资下降及市场冲击下步入“技术替代陷阱”的路径依赖,由此劳动生产率虽改善但程度有限。1931-1936年二元对比系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二元反差系数上升,两个系数的变化共同说明二元分化程度有所增加,制造业的发展并没有产生对农业进步的溢出效应,反而挤占了更多的收入份额。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农业与制造业计算的二元对比系数不可套用前述指标范围,来判断1931年与1932年二元经济程度已属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因为此系数不是由农业生产率的提升与工农相融发展带来的,而主要由制造业发展水平的低下所导致的,1931-1932年制造业占总净产值的比重仅为10%左右,后才逐步上升至15%左右。

总的来说,20世纪30年代前半叶部门间二元经济结构明显,且程度有加深趋势,农业在收入分配格局中处于劣势地位,至1936年虽有些许改善但并不显著。

四、结论

20世纪30年代二元经济形态可概括为城乡收入不平衡与城市现代产业发展不充分两个方面,表现为农村经济危机与城市虚假繁荣同时存在。需要指出的是,不平衡与不充分问题并不是对立或并列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城乡收入不平衡会导致或者加剧现代部门发展不充分,原因在于乡村凋零虽为资本主义部门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蓄水池”,但也造成了国家发展的经济基础与执政的社会基础薄弱,使得农村这个巨大的工业品消费市场难以为继,也无法发挥工业生产要素供给的支撑作用,如刘易斯指出的“小农经济增长的失败很可能是抑制世界上绝大多数不发达国家工业部门扩大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发展不充分是造成发展不平衡的根本原因,现代产业的不充分发展导致无法建立起与农业生产有序互动的工业生产部门,也并没有传导性的影响农村建立起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结构与投资结构,农产品经营方式、生产技术与土地制度等方面的革新也变化不大,甚至无限供给的剩余劳动力也无法被有效吸纳,最终导致农村停滞不前。

可以说,20世纪30年代中国不协调的城乡经济结构导致全国没有形成循环发展的良好格局,使得城乡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薄弱,且易受到国外市场的冲击。农业为立国之基础,工商业为富国之驱动力,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应注重传统产业与现代产业的互补统一、农业与工业的相辅发展、农村与城市的相融相合,“寡而均”不是我们所追求的,“二律背反”也不是理想状态,“全面小康”才高度凝练了中国应有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