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改革任务的整体谋划和系统布局。促进各领域各环节把握内在联系、加强系统集成、发挥整体效能、取得协同效果,有助于共同形成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统筹经济和社会,体现为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与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双向赋能。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能够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共同构成发展服务业的主攻方向。在民生领域,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两项比重,增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等改革举措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把发展红利转化为人民最关心的民生福祉。
统筹政府和市场,体现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紧密关联。政府和市场关系始终是改革的核心问题,构建高标准市场经济体制意味着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效益最大化。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制度,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旨在解决民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为民营经济提升发展质效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提升核心竞争力。
统筹效率和公平,体现为效率支撑公平、公平保障效率,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能实现产业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共同发挥两类地区的竞争优势。通过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收入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彰显公平原则。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城乡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提出要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增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统筹活力和秩序,体现为“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的互融互促、良性循环。在创新政策上,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提升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和积极性。同时,强调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性,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确保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统筹发展和安全,体现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结合。通过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各类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确保发展进程中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通过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科技领域的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帮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强调要优化对外开放布局,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多边和双边经贸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更高水平开放带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通过健全经济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产品的自主可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何畅,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