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婷:共同富裕背景下上海市低保标准调整的理论逻辑与政策选择

作者:周婷发布时间:2026-03-18浏览次数:10

周婷,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原文发表于《上海经济研究》2025年第7

 

内容摘要 

低保标准的设定作为低保制度的核心,直接关系到政策实施的公平性,亦关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在中央已基本明确低保标准确定方法的背景下,上海亟需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调整路径。本文系统梳理了低保制度的相关理论逻辑,分析了上海低保标准的发展趋势,并与困难户消费水平进行了比较,深入剖析了当前上海低保标准调整面临的具体困境。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上海应立足本地、因地制宜,完善契合超大城市特点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构建“基准比例+动态修正”模型框架,将CPI、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承载力等因素纳入动态调整因子,并同步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治理,推动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协调联动;建立主动识别型调整体系,推动低保制度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型升级。

一、研究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性安排,低保标准的科学设定直接关系政策公平性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20243月,民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统一计算公式:低保标准=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各地需综合考量基本生活支出、收入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比例。在此背景下,上海须将原先基于绝对数额递增的调整机制,转型为依据消费水平动态调整的机制。

二、理论基础

低保制度的学理依据来自四个层面。正义理论提出无知之幕思想实验:在未知自身处境的原初状态下,人们会优先保障最弱势群体,这为政策向贫困群体倾斜提供了道义基础福利经济学认为市场机制无法自发解决贫富差距,政府通过税收与低保实现再分配,低收入者获得的效用提升将超过高收入者的效用损失,从而提升社会总效用公民权利理论强调社会权利是公民身份的核心维度,低保是法定权利而非道德施舍,体现了福利从施舍权利的制度转变相对贫困理论则主张贫困标准应动态调整,随社会整体富裕程度的提升而相应提高,覆盖教育、医疗、住房等多维维度,而非仅满足温饱生存需要。

三、发展趋势

2015  2024年间,上海低保标准从790/月提升至1595/月,年均增速8.12%,显著高于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56%)、人均消费支出增速(4.73%)和最低工资增速(3.23%),呈现绝对水平加速提升、相对保障结构优化的双重特征。

相对水平方面低保标准占最低工资比例从2016年的43.56%升至2024年的59.29%;消费补偿系数从30.36%升至36.45%;收入替代比则始终稳定在21% 23%区间,体现了与整体收入增长的动态平衡。

将低保标准与上海困难户(最低5%收入组)各类消费支出对比可发现,低保标准最初略高于困难户生存型消费支出(食品+衣着+居住),但低于发展型消费支出(再加交通、医疗、文教娱乐)。2022年起,低保标准首次超越困难户发展型消费支出,标志上海低保已从生存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跨越。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低保标准持续提高,低保覆盖人数却从2002年的49.86万人下降至2022年的16.24万人,占户籍人口比重由3.74%降至1.11%,呈现标提量减现象,折射出审核趋严、养老保险普及和就业促进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叠加效应。

四、现实困境

第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辩证统一。2024年上海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仅0.7%,而低保标准同比增长5.6%,保障力度持续强化的同时对财政可持续性形成压力。低保标准调整须在兜底保障与财政承受之间实现动态平衡。

第二,制度刚性与经济波动性的冲突。低保标准不得降低的刚性原则,要求政府在财政收缩时期(如2022年上海GDP同比下降0.2%、财政收入下降2.1%)仍须逆势上调低保(当年从1330元升至1420元,增幅6.8%),可能放大财政风险。

第三,最低工资增长滞后与生活成本上涨的矛盾。20152024年上海最低工资年均增速仅3.23%,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绝对差距逐步收窄,可能诱发福利依赖,削弱劳动积极性。

五、政策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完善超大城市专属机制。将住房租赁价格指数、医疗费用等纳入考量;借鉴新加坡(分短中长期)、台湾(家庭梯度补助)、香港(个性化全生活场景保障)经验;探索将约980万长期在沪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低保待遇与实际居住地挂钩

二是构建基准比例+动态修正模型。公式为:低保标准= Ct-1×β× [1+δ],基准比例β设定为30%35%,动态修正系数δ依据CPI、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收入等因素年度评估。设立应急响应预案,当必需品价格上涨超5%时自动上调;构建智能预警平台,提前三个季度预测合理区间。分阶段设定目标:20252027年基准比例30%35%20282030年升至32%37%20312035年可适当突破历史上限。

三是加强跨部门协同,推动低保与最低工资协调联动。在市级设立常态化跨部门平台,统筹民政、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政策衔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最低工资与低保形成良性互动。

四是建立主动识别型调整体系,推动政策找人。依托大数据建立一站式民生数据库,实时跟踪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重大信息变动,触发预设条件时自动启动低保程序;构建AI辅助识别模型,综合分析家庭收入、资产、人口结构、支出特征,对高风险家庭实施分类预警,实现从申请式救助响应式介入的主动覆盖转型。